靳某供称:10月2日晚,他在一朋友的婚宴上结识了被害人,在与他人送醉酒的被害人回家时,发现其家中有一部手机,他在偷走被害人家中钥匙后佯装离开,半途又返回被害人的租住屋内,在盗窃被害人手机时被被害人发现,继而又对被害人实施性侵犯。因怕罪行败露,他将被害人杀害后又纵火焚烧了现场。图为案发现场所在居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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