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中专文化的林某被海口市交通局党组聘任为海口市第二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二运公司)经理。1995年,二运公司将所属产业海口一大厦的首层租给许某用来兴建服装商场。林某上任后,许某、李某2人为了商场在续租等方面得到林某的帮助,遂向林某行贿现金。
   
 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儋州男子租公司房屋 9万“好处费”换来4年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10-09 15:29

  儋州一男子受委托担任公司经理,利用公司房屋出租捞好处 经理收9万“好处费”换来4年刑

  林某(男,现年55岁,儋州人)被海口交通局聘请为下属公司的经理。在公司将一大厦首层出租时,他先后收受了9万元“好处费”。日前,海口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

  2002年12月,中专文化的林某被海口市交通局党组聘任为海口市第二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二运公司)经理。1995年,二运公司将所属产业海口一大厦的首层租给许某用来兴建服装商场。林某上任后,许某、李某2人为了商场在续租等方面得到林某的帮助,遂向林某行贿现金。

  2005年,许某与二运公司续签租用合同期间,许某在林某办公室给他送了2万元“好处费”。2010年的一天,林某又在马路边收到了许某送来的2万元“好处费”。2011年3月底的一天,林某再次收到许某送来的2万元。除了收受许某的“好处费”外,在二运公司将大厦一楼空余的179平方米租给李某使用时,李某的丈夫先后分两次给林某送了3万元。

  2012年6月,李某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了许某等人贿赂自己的事实。同日,林某向检察机关退出赃款人民币9万元。

  海口美兰区法院认为,林某是属于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二运公司的土地来源为国家划拨,具有国有资产性质,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贿赂款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林某的自首及全部退赃等情节,该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其退还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林某不服,他在上诉时称,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予以处罚,并以自己患病等理由,请求判处缓刑。

  海口中院认为,林某是属于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一审判决认定林某构成受贿罪定罪准确。日前,海口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链接

一女子出租屋内遭强奸焚尸 现场恐怖
大学寝室床位出租成“产业” 花钱疏通舍友关系
内蒙古购保障房付清房款满5年后即可转让或出租
空巢老夫妇中秋节前出租屋内双双离世 子女不知
恒大客场遭遇盘外招 对方称训练场地不再出租
日本推“出租大叔”服务 陪玩陪聊61元/小时(图)
家长:孩子放学后出租屋补课 海口琼山二小校外补课成风

 

相关链接:
家长:孩子放学后出租屋补课 海口琼山二小校外补课成风
空巢老夫妇中秋节前出租屋内双双离世 子女不知
大学寝室床位出租成“产业” 花钱疏通舍友关系
一女子出租屋内遭强奸焚尸 现场恐怖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编辑:冯丹霞]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