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岁男青年在汉口解放大道万松园路口以一种特殊方式摆摊——称只要给钱,就可以向他吐口水、抽耳光,或者让他下跪。所谓“卖脸”、“卖跪”,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出10元钱,可以朝他脸上吐口水;出20元,可以让他下跪磕头一次;出100元,就可以抽他一耳光。(10月12日海口网)
中国有句老话叫“打人不打脸,骂人不骂短”,还有一句话叫“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如今居然有人为了金钱去“卖脸”、“卖跪”,而且还是个大男人,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该男子觉得打工没面子,自己可能得了“打工恐惧症”,就创业摆摊,突发奇想地就摆起了“卖脸”的摊,专门供女性发泄、解压。可是,他没有想到,没有哪个女性会那么没素质去对着一个陌生的大老爷们吐口水、抽耳光并要求下跪。
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确实有很多人压力很大,当然,很多人都有自行调节压力的能力和方式,像爬山、跑步、搏击、大吼等等,都可以进行解压或者降压。汉口这位“卖脸”、“卖跪”男子,正是看到了人们的压力,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替他人解压,可谓是“前无古人”的创举,笔者佩服他的勇气,但也质疑他的心理。如果“卖脸”成就了一个创业者并得到社会的肯定,那么“卖肉”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不知道这位“卖脸”者有没有把男人的“脸”作为个人“尊严”的一种表现形式,他要求顾客不要侮辱他的人格,在他的心里,人格是什么?人格尊严又是什么?
在火车站、天桥上,人们会经常遇到缺胳膊少腿的乞讨者或是带着孩子跪地乞求者,他们之中有很多是骗子,也有很多已经做了“富豪”,在骗取人们“救济金”的时候也失去了人们的“同情心”更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而“卖脸”者虽与乞讨者不同但有点是一样的,都是放下自己的身段,不要“脸面”,去获取金钱,都有一种“不劳而获”的心理,这分明就是一种有辱人格尊严的做法。
也许“卖脸”者会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然而,笔者认为,“卖脸”,卖的不是“脸”,而是做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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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街头摆摊称给10元可向其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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