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医师非法行医致2患者亡
辖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未履行职责被判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卢某文此前在海口市秀英区卫生监督所担任副所长一职,主要工作是分管医疗卫生监督,负责监管医疗机构和查处打击非法行医的行为。但是,该副所长在职期间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查处非法行医过程中,他不按规定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其监管辖区内两名“无证”医师因非法行医造成患者死亡。近日,海口秀英法院判处卢某文犯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2月2日,秀英区西秀镇博养村一间民房里,一患者邝某在就医过程中死亡。原来,这间民房里有一个“无证”医师在进行非法行医。然而,在该起事件发生之前,该非法诊所已经被相关部门查处过4次,为什么非法诊所“医师”马某芳还能够继续行医呢?
事情需要追溯到2010年10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时任秀英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一职的卢某文第一次带领几名卫生监督员来到马某芳所开设的“诊所”查处,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同年11月、12月又查处了两次该诊所。但是,在查处过程中,卢某文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按规定在第三次查处后,立即将马某芳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导致马某芳继续非法行医。
2011年1月7日,卢某文第四次带人查处马某芳的“诊所”,也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在近半个月以后,卢某文才开始办理相关移送侦查手续,准备将马某芳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就在这些时日里,马某芳继续非法行医。2011年2月2日,来马某芳诊所就医的患者邝某死亡。
卢某文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仅体现在此,他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弄错过对象。
2010年4月,卢某文带领卫生监督员在西秀镇新海卫生院旧址查处刘某刚非法行医。事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误将已不具备医疗机构资格的新海卫生院作为处罚对象。
2012年5月,卢某文带领卫生监督员再次查处刘某刚非法行医时,由于卢某文仅向刘某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而未进行处罚,从而使刘某刚继续非法行医。
2012年10月,卢某文第三次查处刘某刚非法行医,他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刘某刚进行行政处罚。但事后,卢某文并未依法对刘某刚非法行医作出行政处罚,直到第四次查处,才对刘某刚做出行政处罚。
在此期间,卢某文未按规定将刘某刚非法行医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导致刘某刚在多次非法行医被查处后仍然得以继续非法行医,最后导致2012年底一患者孙某死亡。
经法院审理认为,卢某文在担任海口市秀英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期间,负有查处和打击辖区内非法行医的职责,由于未按工作要求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导致马某芳、刘某刚继续非法行医并致2名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近日,法院判卢某文犯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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