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7日消息(记者谢舒 实习生刘碧波)17日上午,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土地整治分项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等议题。
《海口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天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方案》的制定是为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安全管理主体和责任,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加快推进海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海口市小型水库管理水平,减少小型水库在汛期对下游造成的隐患。据介绍,海口市现有小型水库115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4座,小(二)型水库91座。改革方案首先考虑到的就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了镇人民政府是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防洪度汛、水事纠纷处理的责任主体,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小型水库所在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小型水库防洪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负总责。明确了管护范围,小(一)型水库为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100米内的区域,小(二)型水库为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50米内的区域。还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推行小型水库管护承包制度,由各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小型水库管理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由镇指派分管领导负责,对小型水库进行有效管理,并实行小型水库管护绩效考核制度。
《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土地整治分项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制定是为加强和规范海口南渡江流域重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分项目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确认一个,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今天通过的《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主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安全使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还将提请市人大审议。
副市长邓小刚、蒙国海、袁光平、朱永盛、鞠磊、李杰,海口警备区司令员彭军参加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林甫肄列席会议。据悉,市政府邀请市政协领导列席政府常务会,这是继市民列席市政府常务会之后,加强开门纳谏、民主决策的又一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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