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后”的上海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女婴“送”给他人。虽然他们辩称,“送”出孩子并不是为了获利,但杨浦公安和检察院发现,这对夫妻是在网络上以5万元明码标价卖出婴儿。昨天,记者获悉,杨浦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这对夫妇提起公诉。
第三个孩子竟在家中生产
刘某和李某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婚后,由于双方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双双待业在家,丈夫刘某虽在网上做一些批发手机配件的小生意,但仍要靠两边的父母接济度日。
夫妻二人在2004年迎来了第一个孩子。就在生完头胎的第二年,李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虽然生活拮据,但因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按规定可以生第二胎,夫妻俩最终决定顺其自然,生下第二个儿子。
2012年,李某再次“意外”怀孕,并于2013年生下一名女婴。这一次生产因属于违法,刘某与李某对此非常警惕。怀孕过程中,居委会干部在发现李某的异样后,曾多次上门劝说其遵守计划生育规定,但李某总是处处躲避,甚至跑回浦东娘家。据刘某的母亲透露,当大家觉察出李某的肚子渐渐隆起时,她谎称是由于肚子里长了肿瘤。更令人惊讶的是,李某和丈夫这一次竟冒着危险,在家中自行生产。
百度贴吧明码标价
今年6月,杨浦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他们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
丈夫刘某和妻子李某到案后,供述了将女婴卖掉,获利5万元的实情。李某说,她发现第三次怀有身孕后,并未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由于家境贫困很难改变,于是决定将孩子“送”给家境较好且无子嗣的家庭抚养。
即将临盆时,她便通过网络发布此类信息,吸引注意,待意向明确后再转入QQ详谈。一旦达成初步协议,双方则约定地点会面。届时,刘某会详细询问对方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背景。如果夫妻两人都感到满意,就一手交钱,一手交孩子,并承诺从此与这名婴儿再无瓜葛。到案后,这对夫妻辩称,他们“送”出孩子并不是为了获利,而是综合各种客观原因后的无奈之举,其目的是希望孩子今后的生活、学习等成长环境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他们从未主动要求对方支付钱款,警方所查获的银行进账款项纯粹是对方以“营养费”、“辛苦费”为名目自愿作出的补偿。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检察官认为,即使没有过硬的学历文凭,也完全可以从底层工作干起,给予孩子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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