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村官出庭受审
中山火炬开发区原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连合、原宫花村书记郭仲强等3人,15年来涉嫌侵吞宫花村土地征用补偿款高达1.27亿元。17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三次庭审,法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现场直播。
涉案村官纪委举报
据公诉人指控,1998年至2011年间,张连合担任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小区)党支部书记助理、宫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书记助理、董事长助理、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郭仲强担任宫花村(小区)党支部书记、宫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书记、董事长、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对宫花村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以及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职务便利,伙同马雪梅通过不建立规范的会计账册,私设个人账户账外接收土地征用补偿款,不交、少交土地征用补偿款等方式,共同或单独侵吞宫花村国有土地或土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6148188.35元。另外,张连合、马雪梅两人通过上述方式侵吞土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1065403.22元。累计起来宫花村涉嫌被侵吞的土地补偿款高达人民币1.27亿元。
此案件的爆发,缘于村支书郭仲强于2012年5月份主动到省纪委举报。郭仲强说:“退休后我在国土局查到村里很多土地在张连合控制的公司名下,当时也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知道如果举报张连合自己肯定要受牵连。但是村民意见很大,我最后下定了决心”。举报后,中山市纪委查到,郭仲强也牵涉此案。
挪用巨款疑还赌债
17日,公诉方在庭审中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指控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共三条罪名。
据公诉方指控,2000年到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连合伙同卢伟健(另处理)多次到澳门赌场赌博并欠下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被告人张连合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郭仲强密谋,由卢伟健分别以中山市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创盛商贸有限公司、中山市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与宫花村委(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合作开发山地协议书》、《资金投入协议》等七份协议书,后经被告人郭仲强、张连合擅自决定多次将宫花村款项借给卢伟健,共挪用资金人民币16137771元用于偿还赌债。
否认犯罪恐遭重处
对于公诉方指控的三条罪名,被告人之一张连合并不认同,他在庭审中辩称:“审计报告的结果与事实不符。卢伟健所说的都是假的。”张连合的辩护律师也替其作了无罪辩护,他称,张连合并非村里的书记,没有实权,不能直接使用该笔l000多万元的借款。关于借款的原因,公诉人强调的是因赌博。但具体赌博的情况没有具体的证据,指控是站不住脚的。
公诉人称,郭仲强在宫花村当了22年的村支书,现今已经63岁,作为村民的父母官,却为了一己私利罔顾村民的信任和期望。不过公诉人表示,他后期的举报行为和认罪态度,已有觉悟之意。郭仲强在最后陈述中,也对旁听村民表示悔意,承认错误,并求法庭宽大处理。村民再次报以热烈掌声。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郭仲强、马雪梅基本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合议庭在量刑时可予以考虑;被告人张连合一直否认其犯罪事实,未如实反映案情事实,认罪态度差,建议合议庭对其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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