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兴有了“因顶包醉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两个人都很后悔,但为时已晚
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面对不可挽回的现实,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小张表示愿意帮喝得比自己多的领导小陈顶包……然而,视频监控清楚地拍下了整个过程!小陈涉嫌醉驾逃不掉,而小张顶包也已经涉嫌包庇罪。
10月17日,警方对小陈采取了强制措施。昨天,小张也已被刑事立案,并同样被采取强制措施。而像小张这样因顶包醉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嘉兴还是首个!
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
据记者了解,小陈是某化工企业的领导,小张是小陈的下属。事情发生在9月29日晚上。
当天,小陈、小张还有几个同事在中环东路创业路交叉口附近的许安饭店吃饭,席间,同事们用自带的高度五粮液敬了小陈好几杯,小陈大约喝了半斤,小张喝了二两左右。原本,小陈和小张是打算吃完饭后不开车的,可是由于一下子打不到出租车,他俩还要去市区建国路,便决定大胆开着公司的车去。
当然,小陈、小张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所以他们故意绕了个大圈子往市区开,中环东路、东升路、禾兴路……然而到了禾兴路中山路口,发生意外了:车子在遇到红灯等待通行时,稀里糊涂撞上了前面同样在等待的一辆颐达轿车!
颐达轿车上的女车主下车与小陈、小张理论,闻到了两人满身的酒气,最终,她报了警。
小陈、小张慌了,赶紧上车变道并准备逃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车子又撞到了后方的一辆车,这下,被前后夹击的他俩根本无处可逃。
视频监控还原真相
几分钟后,交警一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虽然小陈与小张都喝了酒,但毕竟小张喝得少一些,于是,他俩商量后决定由小张顶包称车子是他开的。当晚,民警就对两人录了口供,口供中,两人依然坚持“车子是由小张开的”这一“事实”。
第二天,交警部门调取了禾兴路中山路口的视频监控,可视频中清晰地显示颐达轿车上的女车主下车理论时,小陈是从驾驶室出来的,而小张则是从副驾驶座上下来的。
也是在这天,小陈和小张再次来到交警部门,坦白了“车子是由小张开的”不是事实,同时小陈爽快地赔偿了颐达车主2000元(另一辆车没有损坏,也就没有主张赔偿)。
可是,小陈、小张此时“知错能改”已经晚了!据交警部门介绍,小陈在出事时不承认自己是驾驶人,就已经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他还找人冒名顶替,之后又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251毫克/100毫升,这都意味着他不但已经涉嫌醉驾,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多项加重处罚的情节。而小张,本来啥事没有,就因为一时糊涂答应顶包,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包庇罪。
“做决定前一定要多想想”
事到如今,小陈很后悔,不但因为自己醉驾,也因为自己连累了小张。而对小张来说,更是后悔万分,因为小陈即使被法院判定醉驾成立,依法也就是拘役1至6个月,而小张自己包庇罪一旦成立,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因顶包醉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嘉兴第一人”这样的名号在小张看来也实在丢脸。
昨天,对于小陈、小张一案,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沈惠忠也提醒大家要引以为戒,“做决定时一定要多想想!像小陈,喝了酒开车前要多想想,醉驾后果不轻;像小张,事前要多想想,有些事其实帮不了别人还害了自己!此外,小陈、小张出事后,也给自己所在的单位、家庭带来了影响,这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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