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报建盖房反而遭强拆 两次告赢政府复工仍无期
一家十几口人蜗居一年多 合法盖个房咋就这么难
家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毛界村委会排寮村的董兴营、董兴娥兄弟俩,在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建房施工手续的情况下改造自家老房。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当地住建部门以其“将两栋房盖成一栋连体房,没有留取消防通道”为由,将在建楼房柱子钢筋强行割断,致使两兄弟有合法手续而不能盖房。
无奈的兄弟俩两次把将当地住建部门告上法院,且两次开庭均胜诉。然而一直到现在,一家十余口人仍住在简易棚里,眼巴巴地看着工地没法复工。□南国都市报记者汪承贤文/图
旧房改造前依法报建 立柱刚建好竟被强拆
早在2010年5月31日,家住保亭保城镇毛界村委会排寮村的董兴营、董兴娥两兄弟依法取得了保亭政府核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并享有两块相邻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家里的孩子已长大成人,原有的住房显得有些拥挤,兄弟俩便决定在住了20多年的老房子的宅基地上,重新盖新房。
在拆除老房子前,兄弟俩便向保亭住建局提出建房报建申请,并于2011年12月19日依法取得了该局核发的《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说实话,在农村建房像我们这样依法报建的村民并不多。我老公是个老实人,他说依法建房心里更踏实。”董兴营的妻子黄月英告诉记者,没想到刚拆了老房子,开始打地基的时候,麻烦就来了。
董兴营家的老房子自行拆除后,一家人就在宅基地旁的空地上搭起了几个简易的窝棚居住。虽然窝棚难抵风雨,但一家人对未来的新房充满了期待。董兴营的两个儿子都到了成家的年龄,董家将多年养猪、打散工积攒的血汗钱全部投入到建房上。2012年初,董家兄弟开始在老宅基地上打地基,并建起了一层楼的框架水泥立柱。就在这时,保亭住建局于2012年1月31日向其发出《关于责令停工整改的通知》。2012年2月23日,保亭住建局联合城建监察大队及保城镇政府等,强行锯断、推倒董家在建的16根立柱,迫使在建房子停工。
2012年7月13日,保亭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董家兄弟钢筋被割是因为,相邻的两处宅基地盖房时两栋楼之间要预留4米的消防通道;而董家兄弟准备盖成“连体楼”,一楼建造结构没有预留4米的“消防通道”。
“我们这里是农村盖房,还没有听说要预留消防通道的。”黄月英称,“即使要预留,我们也可以整改啊,怎么就突然将我家房子的立柱推倒,钢筋割断了呢?”
对于当初为什么不分开盖两栋房而选择盖一栋连体房,董家兄弟解释,两家原来就住在一栋房子里,亲兄弟没必要分开打地基盖房。再说了,一起盖房子会省下不少钱。
两次起诉当地住建局 两次获胜仍盖不了房
钢筋被割断,立柱被推倒后,董家兄弟就不断与当地住建部门交涉,希望有关部门“高抬贵手”,让工地复工。但他们的交涉求情并没有改变这一现状。2012年4月19日,董家兄弟将保亭住建局等单位告上法院,诉请法院判决被告纠正错误,并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
2012年6月11日,保亭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为被告保亭住建局在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和“滥用职权”,判令该住建局撤销之前作出的《关于责令停工整改的通知》,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驳回原告要求赔偿14万元的诉讼请求。
尽管官司打赢了,但当地住建部门并没有同意董家兄弟复工。2012年7月2日,保亭住建局作出了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建设,拟对董家兄弟做出按工程造价5%的罚款。董兴营说:“早知是这样,我还不如不告他们。”
董家兄弟说,其实事情并不是单单一个消防通道那么简单,“是因为有外来开发商,看中了我们这两块宅基地,要圈地盖大酒店。”这一说法记者在保亭的国土部门、住建部门没有得到证实。
无奈,董家兄弟再次将保亭住建局告上了法院。今年7月26日,保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保亭住建局认定原告董兴营、董兴娥兄弟违法建房的理由错误。另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一份享有的权利,但行政部门举行的听证会等违反法定程序,也未组织原告当事人进行质证。为此,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保亭住建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日下午,董兴营的妻子黄月英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法院判决后,他们多次向住建局提出的复工申请仍没有批准。她感叹:“都有合法建房手续,在农村盖房怎么这么难?”因为一直盖不上房,他们一家十几口人住在简易棚里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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