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公积金督查中心官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些城市确实存在公积金额度紧张的情况。此外记者调查发现,在地方政府的“算盘”里,算计着另一笔更为“精明”的账:一方面集体采取“拖延”策略控制贷款流出;另一方面“公积金援建保障房建设”的思路却越走越活。
近来,媒体纷纷报道公积金“钱荒”的情况,例如《证券日报》说杭州、广州、青岛等地频现公积金贷款难,多个城市的公积金出现缓贷甚至断贷的现象,部分城市甚至出现了“挤提”。
同样,住建部公积金督查中心的官员明确告诉记者“一些城市确实存在额度紧张的情况”,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来全国各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纷纷辟谣,称“公积金额度充足”——倘若辟谣的内容与事实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会不会误导公众,损害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实话是否实说,这只是公积金“钱荒”背后所暴露的第一层问题。如果多地公积金告急真是因为资金被挪用建设保障房,那么无论是针对公积金,还是针对保障房资金,都有一些问题需要追问。
再例如,包括本市在内的很多地方公积金房贷的上限是每户80万元,这意味着什么呢?以目前本市五环房价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来计算 ,购买70平方米的小户型就需要210万元,这样的话即便能用公积金贷款贷出80万元,首付也要达到130万元!
房价涨得快,公积金房贷的上限却迟迟不涨,这就导致很多想用公积金买房的人难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么随房价提升公积金房贷的上限,要么开辟利用公积金的多种渠道。例如前一阵安徽、陕西等地有报道说无房家庭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户家庭每年还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来支付物业费——这样的用法既可以避免公积金在银行睡大觉的情况,又可以实实在在地利民惠民,笔者认为值得推广。
再来说说保障房资金的问题,虽然试点地区的确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近来出现的公积金“钱荒”现象或许说明,个别地方的“歪嘴和尚”已经把这个实施意见给“念歪了”,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并未做到“优先保证”。这显然需要公积金督查中心查清情况,追究责任,并且公之于众。
把大笔的公积金拿去援建保障房,那么原本应该用于保障房的资金哪儿去了呢?这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今年8月,有报道说审计署“揭出58亿元保障房资金挪用乱象”。看来,解决公积金告急的问题,审计署也不能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