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海南农垦发展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强调要以垦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坚持“三融入”的改革方向和“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更具活力的新型管理体制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把农垦真正打造成海南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名副其实的“顶梁柱”。
2008年6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由省部共管调整为海南省全面管理。5年多来,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农垦“三融入”的改革目标任务尚未全面完成,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有待进一步突破。
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和支持农垦改革发展,《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农垦改革发展进入“第二攻坚期”。
《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农垦改革发展要牢牢把握住“坚持经济融入市场的原则”、“坚持体制融入地方的原则”、“坚持管理融入社会的原则”、“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原则”五个原则,加快和深化农垦改革,充分发挥农垦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农垦发展部分,《意见》具体内容有三项:一是加强科学规划,二是加速资源整合,三是加快产业发展。
深化改革方面,《意见》明确要深化农垦医疗卫生改革、有序推进农场移交市县管理、积极稳妥开展农场社区管理试点改革、全面完成教育职能移交工作等。
《意见》还对农垦改革给予了进一步的政策支持,一是确保农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落实到位,农垦的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总盘子;二是实行鼓励农垦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支持农垦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意见》还制定了农垦发展改革的三年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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