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觉醒来,看见一个“怪蜀黍”坐在床边,16岁的女孩小燕实在吓得不轻。
这个“怪蜀黍”,竟然还是她的邻居,汪某。
汪某从贵州来宁波已经有几个年头了,在一家五金厂上班,住在工厂附近。
几个月前,邻居阿花(化名)把不到16岁的女儿小燕接来了宁波。小燕打算先找工作,过段时间就去上工。
三十好几的汪某开始打起小燕的主意来。因为和阿花挺熟,汪某经常去她家找小燕说话。小燕话不多,对汪某挺有礼貌,汪某觉得,小燕对他肯定是有好感的。
7月初的一天,天气闷热。凌晨三点,四下寂静,房间里只有一个风扇呼呼转着。汪某还没睡着,起身去走廊点了根烟。
透过窗子开的一条小缝,他看到隔壁家的屋子里,只有小燕一个人静静地睡着。汪某忍不住有一些冲动。他回到房间,拿起了电风扇,就朝小燕的房间走去。
汪某推开窗子,蹑手蹑脚地翻进了房间。“咚!”电风扇不小心敲到了窗框上。
小燕一下子被惊醒,看到翻窗而入的汪某,吓得语无伦次。
“小燕,你热不热?我把电风扇拿来给你吹。”汪某一边跟小燕说话,一边顺势坐在床边,一只手朝小燕的大腿摸去。
小燕大叫一声呼救。汪某看她不愿意,赶紧逃回自己房间。阿花下班回来后听女儿说起这事,报警。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汪某以强奸为目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汪某辩称,他只是关心邻居,没有侵犯的意图。
最终,江北法院判决汪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通讯员 孙乔 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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