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坐牢十年的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得到了无罪判决书。新疆石河子市的退休检察官张飚在接受柴静采访时,回忆张氏叔侄释放后联系他的情景。刚刚说出一句,张飚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张高平和张辉一生都不会忘掉“张飚”这个名字,可是对于读者和观众而言,这个名字却难免变得陌生。
六个月多过去了。六个月前,在张飚的推动下,张氏叔侄沉冤终于得雪。记者柴静在博客里写道:“张飚检察官,是这期节目采访中唯一向张高平道歉的人。”
六个月里发生了很多事。对张氏叔侄影响最大的就是在5月17日,浙江省高院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两人共计约221万元。
在因为卷入强奸杀人案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3596天里,张高平一直在坚持两件事:一是不接受自己是在被“改造”的说法,甚至因为干活多而登上“光荣榜”后,他要求把自己从上面拿掉,因为只有“改造积极”的人才会上光荣榜;一是坚持伸冤。
张飚检察官说,张高平在叙述自己冤情时即使痛哭流涕,也会在最后表达相信法律的决心。张高平说:“没有坚持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天下都是坏法官、坏检察官呢?”
去年,十八大强调了“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今年年初,新刑诉法实施。法学界将张氏叔侄冤案视为具有风向标意义的案例,因为在这起案件的重审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让早在1996年就被写入刑诉法的“疑罪从无”有了更实际的意义。
张高平、张辉的坚持为他们赢得了正义,但是另一点是需要我们知道的,无论是无罪释放,还是紧随而来的国家赔偿,这些都不是这起冤案中的全部正义。国家向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支付国家赔偿,弥补的是在制度犯错的情况下对个体的亏欠;严查错案的来龙去脉、对责任人追责,才是反省错误、弥补漏洞的必然选择。
遗憾的是,从3月份至今,追责的进度一直温温吞吞。4月9日,来自中新网的消息称,浙江政法委已经介入张氏叔侄错案,包括主要侦办此案的“女神探”聂海芬在内的相关人员将面临调查。一个月后,媒体指出,在杭州的公安系统,不少人对聂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态度,并且“她现在的职务还是大队长,依然在一线工作”。此后,聂海芬的消息再没有出现在媒体上。
这样进入到死胡同的处理结果显然不是社会所需要的。
张高平的代理律师曾经表示,聂海芬是案件的指导者,并没有参加一线的审问。但这并不代表聂海芬不必对此次事件负责。尤其是在此次事件中,重要的证据链条是通过“牢头狱霸”袁连芳向张氏叔侄逼供、诱供的方式补完的。
且不说动用这样的违规取证手法,身为“指导者”的聂海芬是否知情,让人气愤的是,拿着这样的脆弱证据,聂海芬还能够在早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把张氏叔侄案办得“无懈可击”,这是在挑战社会正义的底线。
诚然,聂海芬不是唯一对这起冤案负责的人,但是聂海芬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所有公众都知道应该对这起冤案负有责任的人。也许在聂海芬进入警界的27年里,曾经做出过许许多多杰出的贡献,守护的杭州市的社会治安,但是功过不能相抵,尤其是在这样法律是非的分界线上。如果冤案往往止于赔偿就好了,等于是纳税人在为办案中的违规者们“买罪”,这样权责不对等的制度对“聂海芬”们没有约束力。
今年4月25日,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广州召开的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这一讲话一度被媒体和法学界视为中国的“政法好声音”。
在这次讲话中,有两句话让人印象深刻:“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现在制度规定应当说比较完善了,关键看我们敢不敢于拿起法律制度武器,敢不敢于坚持原则。”
半年过去了,我们在今天再次提起这桩错判了两个无辜公民的悬案,因为它关乎着我们“敢不敢坚持原则”。(央视网记者刘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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