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海南海口琼山法院获悉,海南澄迈男子王某师(30岁)因贩卖毒品0.7克,日前被琼山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5月6日,王某师以50元的价格将1小包毒品贩卖给王某,交易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从王某师身上缴获毒品12小包(0.6744克)、毒资50元、手机1部,从王某身上缴获毒品1小包(0.0485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师贩卖毒品海洛因0.7229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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