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讯今年6月10日晚10点,小玲(化名)遇到一件事,晚上回家时被人从后面抱住,手机被抢。劫匪沈某将小玲摔倒在地后逃离。小玲手脚多处被擦伤。之后,她尝试拨打自己的手机,发现手机未关机,便与劫匪联系,要求归还手机,却收到对方“无理”要求,和他开房后,才会归还手机。
6月13日,小玲假装同意与劫匪开房想将他约出来,当晚沈某果真出现,最后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
日前,厦门湖里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可估价值人民币715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此外,沈某抢劫妇女财物,并造成小玲轻微伤,可酌情从重处罚,一审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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