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是一个民愤极大的腐败顽症。眼下,这一问题正成为纪检部门查处和媒体曝光的热点。为了加大监督与惩治力度,中纪委近日明确表示,将试点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
说起来,公车私用的本质,与侵占公共财物并无区别。中纪委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关于治理“车轮上的腐败”的建议》时也说道:公车私用浪费触目惊心,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鉴于此,对舆论呼吁多年的“公车统一标识”,以及张育彪代表在今年两会上所提的相关建议,中纪委给予了正面答复。那么,统一标识之后,私用现象会不会得到有效控制呢?我认为,这先得看制度的执行与责任追究情况。
公车身上有“公”字,当然有利于群众辨认并进行监督。但这里有个前提,就是群众有监督举报的热情;而群众的热情,又取决于他们的举报获得的重视程度。所以,纪检部门必须对公车私用者有明确而严厉的惩处措施。如果被举报的违规者,总是在单位内部批评了事,甚至连内部批评都没有,那么群众监督就毫无意义。
从目前的一些群众举报案例来看,公车私用者所受的处分,多为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公开道歉等。既然官方和民间一致认为公车私用属于腐败行为,那就应当让腐败分子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另外,对于有些地方存在的官官相护现象,中纪委等相关部门应当出台规定,追究护短者与违法违规者的同等责任。对于有些部门不理会举报的现象,中央层面应当为举报群众开辟便利的投诉通道。
对公车统一标识制度,我们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可能会逃避执行。比如,会预留一部分公车不贴标识,或者私用公车时将标识取下来。毕竟,各地公车数量一直都不透明,这样操作起来基本上没什么障碍。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有个建议,就是给所有公车换专门的车牌,以车牌作为辨别公车的标识。这个主意倒是不错,但也难免遭遇“聪明”官员的对策——遮挡车牌。遮挡车牌是违法的,反正都是违法,相信他们有变通的办法。今年以来,我本人就先后见过两次车牌被黑布包住的情况。而在网上,车牌遮挡器正公开热卖。
毋庸置疑,公车统一标识确有必要,但必须有良好的配套执行措施。而且,整治公车腐败,统一公车标识只是辅助措施,没必要夸大其在公车改革中的作用。公车改革,归根到底还是要大规模削减公车数量。“以前副省级官员才配专车,如今股长屁股下都冒烟”,这种愈演愈烈的歪风务必刹住。公车改革,终究离不开壮士断腕的魄力和敢于“自我改革”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