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企招待费存在的问题,不能靠企业自觉自查,更需要在制度层面继续推进信息公开。
近日,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时,通报了中铁建“天价招待费”事件检查情况:确实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一些问题,通报批评57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还记得,今年3月中铁建披露2012年业务招待费8.37亿元,一时间掀起轩然大波。舆论追问的焦点在于,年报显示中铁建去年净利润是85亿,而招待费一项,一下就砍掉了净利润的10%。如此比例,是不是太高?如此大的金额,会不会有什么猫腻?一度,中铁建有关方面坚称“没有问题”,某些高管更是情绪失控,指责媒体“胡扯淡”。而今,在检查结果面前,孰是孰非,已有定论。发票、报销、会计等方面的问题,数十人被问责乃至法办,不仅说明有问题,而且还存在违法违纪等严重问题。
初步暴露出来的事实,给了某些人一记响亮的耳光,也引发公众更深入的关注:好几亿的业务招待费,到底花在了哪些“业务”上,这些钱都是谁花的?具体都“招待”了谁?到底哪些环节有漏洞、被人钻了空子?那些受到处分的人员,姓甚名谁,是何职务,具体又因为什么问题被惩处?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还不足以解疑释惑。公开“天价招待费”,向人们算出一笔笔明细账,解开众人心中疑惑,是有关方面应尽的社会责任。再者,只有揭开盖子、暴露问题,接受公众的审视和反思,才能更好地把脉问诊、找到病根。
值得注意的是,中铁建“天价招待费”事件备受社会关注,一些央企没有举一反三,却从中吸取了另类“教训”,纷纷选择故意不披露招待费明细,“业务招待费”这一财务指标甚至消失了。强行否认固然难以服众,但刻意隐藏、欲盖弥彰,同样会引起更多的想象与猜疑。
日前,纪检反腐领域开始推广“签字背书”新方法,意在强化监管者责任,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一种制度创新,受到了广泛好评。针对国企招待费存在的隐性化、不规范、浪费大等问题,不能靠企业自觉自查,更需要在制度层面继续推进信息公开,把“糊涂账”变成“公开账”,改“暗箱操作”为“阳光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