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警务督查总队向南都证实,已派员赶往西华县,调查“征地农民服毒”案中,当地警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据西华县委宣传部负责人透露,涉案的征地行为属于“土地流转”,并未办理征收手续。(10月19日《南方都市报》)
一般意义上讲,骂人、打人是不文明举动,甚或是违法行为。但有时也有例外,不可一概而论,有的甚或彪炳千古,如有近百年历史的五四运动。爱国学生出于义愤,不但痛骂了三大卖国贼,而且还痛打了章宗祥,火烧了曹汝霖的宅子。当时,尽管在封建余孽的眼里,这绝对是大逆不道,但事实是其已成为中国近代史一大可歌可泣的壮举,并一直为世人所推崇。
可见,骂人打人也需加以甄别,须弄清事实真相。日前,周口市西华县艾岗乡潘北村村民蔚国民,因不满强行征地喝下“百草枯”而身亡。尔后,当地相关方面通报称,“蔚国民在多个场所、多次对乡村干部肆意谩骂,影响恶劣”。还有,“村民围殴了民警”,乍听似乎村民不但野蛮而且暴力。但细细斟酌,通报的情况抑或所言不虚,而其急于为当事警察开脱责任也昭然若揭、溢于言表。俨然蔚国民骂人即死有余辜,若谁再为其鸣不平,就追究殴打警察村民之责。这说明村民的生命代价还没有唤醒有关方面的良知,颇让人为之愤慨与汗颜。
其实,无论是“征地”还是“土地流转”,都应与相关村民沟通协商,并尊重其合理诉求,这于法有据。不是谈不拢就耍流氓,采取不择手段、卑鄙伎俩,强占抢夺。为了少数人的私欲,就无视百姓的利益,这样的乡村干部在群众心目中还有何威信可言?又值得尊重吗?恐怕不但该骂,还要多骂,关键是能否骂醒其良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作为一只脚还在田里的乡村干部,应该能够理解。但其却数典忘祖,为了所谓的“大局”就昧着良心说话做事,而置群众的利益于不顾。端架子,耍官腔,说鬼话,鱼肉百姓,还要群众对其言听计从。不“听话”就给小鞋穿,甚至动用公安恫吓、拘捕百姓,完全把自己放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这样的“无良官”不骂不足以平民愤。
至于“村民围殴了民警”的问题,无论是事前、事中还是事后,这样的“虎皮警察”都该打。乡村干部参与强行征地这本身就不对,而警察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者,说话办事应处于公心,而不是一屁股坐到乡村干部一边,助纣为虐。就因为村民不同意征地,当地派出所就多次进村抓人,这是典型的乱作为,是谁赋予其这个权力?莫非披了“虎皮”就可胡作非为?这样与人民为敌的警察不但该打,而且要痛打。还有,面对服毒的村民,即便路人也不会袖手旁观,而当事民警竟然想逃离现场,并拒绝用警车将村民送至医院。其冷血与无良令人发指。视百姓生命为草芥,试问这样的“夺命警察”该不该打?我想,只要有良知的人都会举双手赞同。
骂的“无良官”,打的“虎皮警察”,打骂皆出于义愤。尽管此事不能与五四运动相提并论,但在当事人及当地村民心目中,这“无良官”与“虎皮警察”的可恶并不亚于曹汝霖、陆宗舆及章宗祥之流。后者出卖的是国家民族利益,而前者出卖的是群众利益,其实并无本质区别。对此,“无良官”与“虎皮警察”不知认同否?又作何感想?若能有所触动有所感悟,则善莫大焉!
文/崔恒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