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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完善的安保可以避免伤医案件发生吗?
更完善的安保可以避免伤医案件发生吗?
来源: 红网 作者:郑渝川 时间:2013-10-24 10:00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均需按要求完成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医院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保安员等量化指标;还提出“对可能发生个人极端行为、风险程度高的科室要布置保卫力量重点值守、巡控,严防发生案事件”。(10月23日《京华时报》)

  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造成35人伤亡,其中死亡7人,受伤28人。每一起相关事件都会引起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而其他那些伤害和破坏后果相对较轻的医患冲突事件或案件,更是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医患尖锐矛盾有着普遍性分布的认知。大量医护人员感受到职业特别是公立医院从业的危险性,加速医护人员的流失率,并因为这种加速流失,而让许多医疗机构的人手变得更紧张、服务水准更难以得到保证,反过来还会诱发相关的案件或事件。

  而从一些患者及其家属和旁观者的角度,恶性伤医案件或相关事件的发生并不会促使他们(她们)增加对医护人员的理解,相反,很多人仍坚持认为,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患者和家属不会跟医生发生冲突,更不至于去伤害医护人员。这也是一些恶性伤医案件发生后,仍存在为伤人者叫屈、质疑受害者(医护人员)操守的声音的原因。持这种观点的人会选择性忽略医患矛盾中,患者及其家属一方的责任,放大医院一方的过错乃至基于错误认知而形成的不当判断。

  正因为此,尽管恶性伤医案件和相关事件每一次都会被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媒体齐声谴责,此前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门还纷纷强化了对医院的安保保障,但仍不足以遏制一些人向医护人员动粗的冲动。

  国家层面下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从技术上将医院的安全保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问题是,越来越完备的安全保障,包括更多的保安员、更完善的物防系统和技防系统,仍无法做到让医护人员完全跟患者及其家属实现物理隔离。既然存在不可避免的物理接触,即便给医护人员人手配备一名保安员,也就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仍然可能会有伤医袭击的空间。《南方都市报》10月23日报道,广州广医二院10月21日发生一起患者家属围殴医生的恶性事件,原因竟是家属要求将遗体抬回家(系违规行为)被拒绝,而在此前的医治过程中,患者家属跟涉事医生相处得十分融洽。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这起事件中,即便病房、手术室、会谈室都配备了保安员,也很难做到及时制止家属突然发起的对涉事医生的袭击。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大量保安员(无论配发制服还是便装)和安防设备的配备,更可能招致相当一批患者和家属的反感。一旦出现个别保安员言语不当的行为,患者和家属也必然会将不满情绪转移到医护人员身上,从而引发更多的矛盾事件。

  很显然,单有一个《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下发和推行,并不能根除甚至减少医患冲突、伤医事件。改变公众中一些人对医患矛盾、医护人员责任的错误认知,需要经过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加强观念引导;与之同时,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必须加大对恶性伤医案件和相关事件的处罚力度,不管“医闹”闹多大,也不作出任何可能会让医护人员感到寒心的让步。此外,卫生主管部门还应探索为医患冲突、伤医事件中受到严重伤害的医护人员建立特定的政策性保险。

  文/郑渝川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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