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三亚明年1月1日起对全市所有新生儿统一执行“落地参保”政策,取消“母婴捆绑”政策。根据新政策,新生儿可独自享有医保待遇。
   
 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明年起三亚新生儿可落地参保 独自享有医保待遇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10-25 09:33

  记者今天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三亚明年1月1日起对全市所有新生儿统一执行“落地参保”政策,取消“母婴捆绑”政策。根据新政策,新生儿可独自享有医保待遇。

  现状:目前,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其新生儿执行“母婴捆绑”的医保政策,即新生儿和母亲共同分享医保一档报销的封顶线为15万元,二档的则为10万元的费用;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从业人员和非本市户籍、但夫妻一方参加本市城镇从业人员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新生儿不能参与“母婴捆绑”政策,导致该类人群新生儿的医保参保出现空白。

  调整:三亚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内补缴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受户籍限制。这也意味着区别于“母婴捆绑”政策的共同分享,“落地参保政策”使得母婴双方皆可独自享受三亚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

  细则:根据新政策的相关内容,新生儿出生后四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至当年度末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四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从参保登记缴纳医疗保险费下月起至当年度末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跨年度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需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及下年度的医疗保险费,方能正常享受出生当年及下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链接

海南城镇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实施 今年参保费不需缴
海口新生儿参保补缴费可在各区社保中心办理
海口启动新生儿参保业务 出生时间不同享受待遇不同

 

相关链接:
海口启动新生儿参保业务 出生时间不同享受待遇不同
海口新生儿参保补缴费可在各区社保中心办理
海南城镇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实施 今年参保费不需缴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黄媛艳通讯员吴静雅] [编辑:冯丹霞]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