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客车重要节假日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将于10月31日结束,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提醒车主,未申请退费的要抓紧时间,逾期未申请者将无法退付。
南海网记者24日从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获悉,去年、今年申请退付车辆总合约有10万辆。2012年已办理汽油小型客车退费且退费资料未变更并在年审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申请。对已申请2012年退费,但未收到退费的,经核查后一并登记办理。对于退费资料需变更或车辆行驶证未在年审有效期内的,只需携带变更后的材料到任一征稽机构或征稽机构设立的申请地点办理。各单位在报送退费车辆汇总表时,针对申请资料变更的车辆,需在备注栏标明变更原因。
有车主疑问,为何不将退付的费用放在车辆交车船税的时候抵消?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介绍,去年就如何退付费用的方式,该局曾做过相关调研,也曾考虑过结合车船税等进行退付,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度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海南大部分小排量汽车的车船税收费标准低于重要节假日通行附加费退付标准,如果抵消后,车主仍然需要到当地征稽局办理“零头退费”;原因之二,由于“税”和“费”征收、退付等涉及多个部门,执行起来有难度。
按照目前的退费执行方式,包括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若人流量较多,各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将会增加人手。据了解,2013年新办理车辆,个人需携带申请材料至任一征稽机构或征稽机构设立的申请地点办理,也可上网申请或者电话预约。2013年退费金额为123元,2014年起每年每车可申请退费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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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即日起对申请退费达50辆的可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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