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6日消息(记者祝勇 通讯员谢式金 实习生卢雅楠)根据国务院和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海口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10月28日-11月30日普查员上门进行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目前,海口已按要求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共聘请普查指导员505人,普查员1019人。从10月28日开始进行入户清查登记工作。
海口市统计局负责人说,单位清查的目的,是为了摸清本市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的数量、规模、经营活动类别,准确界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和种类,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单位的不重不漏,为普查培训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等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根据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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