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10月28日)起,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省份扩大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
试点期间,凡持有九省(市)身份证(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不过,也有多人反映目前通过央行征信中心网页查询很困难,存在页面难打开、访问速度慢,无法成功查询等问题。
今年10月18日,央行发布《关于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的公告》,称央行征信中心积极拓展服务渠道,推动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
《公告》称,自2013年3月27日以来,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开展试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工作,试点效果良好。现决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扩大试点范围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
业内人士称,互联网金融时代,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央行扩大个人信用报告试点范围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非现场查询服务渠道,个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人士称。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最基础产品,它记录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的信贷交易的历史信息,只要客户在银行办理过信用卡、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贷业务,在银行登记过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就会通过商业银行的数据报送而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从而形成了客户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主要有六个方面: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本人声明及异议标注和查询历史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依法办理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和人民银行,消费者也可以在人民银行获取到自己的信用报告。但不管是商业银行、消费者还是人民银行,查询者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且留存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开资料显示,美国是世界信用交易额最高的国家。美国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历史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与此同时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信用交易额的扩大而带来的更多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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