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因盗窃罪2012年11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伙同何某周把纸巾塞入烟盒,以掉包的方式盗窃名贵香烟。日前,海南白沙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1000元。
2013年3月14日早上,何某周骑摩托车载何某某来到白沙县城寻找作案目标,当两人逛到某烟酒行时,发现店里只有店老板李某某一人,便将摩托车停放在店门口后进入店内。何某某上前与店老板李某某交谈,假意购买酒和烟,让李某某拿出6条软中华牌香烟、2条硬盒芙蓉王香烟,用黑色塑料袋装好,并要求李某某开购货清单。趁李某不注意,何某周快速用事先塞满纸巾的烟盒调换李某某拿出的8条香烟,并走出店外。随后,何某周将调换的8条香烟装进摩托车后备箱。得手后,何某某借故说去骑车来装东西,然后,走出店门口骑上摩托车载着何某周逃离。在逃跑的过程中,何某某被派出所巡逻人员抓获,8条香烟被追回。经白沙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被盗的8条香烟价值3880元。
近日,白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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