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高山案”涉案人高山右。资料图片
将妻子、孩子送出国,一个人留在国内做“裸官”,铤而走险顺利出逃。轰动一时的中行“高山案”,9月29日在哈尔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通过巨额贿赂、开户存款、转出占用等手段,原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和黑龙江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李东虎兄弟等“里应外合”,将28亿余元巨额资金转出占用,造成8亿余元的巨额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新华社
案情
揽储 拉杆箱装满500万“攻关”
李东哲与高山相识后,交往日益密切。4年间,他们使用行贿、给好处等手段驱使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到高山所在的河松街支行建户存款。随着揽储业绩飙升,高山在系统内部获得提拔和奖励。
李东哲数次用拉杆箱装满钱进行“攻关”。
检方指控,2001年5月,李东哲找到时任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某,要求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开户存款,张某应李东哲要求开设两个账户并陆续存入资金。
2001年7月,李东哲为“感谢”张某并为让其继续增加存款额度,指派其手下在北京向张某行贿500万元。当时,李东哲用拉杆箱装满了钱,让人给张某送到酒店。2003年初,李东哲再次在长春向张某行贿200万元。
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李东哲找到时任哈尔滨市某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赵某,要求该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事后,李东哲向其行贿40万美元。
占用 拆东补西挪转28亿资金
大笔资金存入后,高山等人即采用偷换存款企业预留印鉴卡、伪造存款企业转账支票等手段,将巨额款项转出。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他人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0余笔28亿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李东哲伙同高山、李东虎分32笔将东北高速的6亿余元转出,经回补部分资金后,李东哲、李东虎将2亿余元非法占有;2002年6月到2005年12月,三人分30笔将辰能哈工大4亿余元转出,经回补部分资金后,李东哲、李东虎将2亿余元非法占有。
为掩盖资金被转出,高山以银行为大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的名义,定期将伪造的对账单交给存款单位。存款单位要求取款时,高山就以各种方式阻止。当无法阻止时,就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暂时回补,等新招揽来的客户存款时,再用新存款来堵以前留下的“窟窿”。
案发 吉林省高院转账发现蛀虫
2004年12月,吉林省高院工作人员到河松街支行要求划转东北高速账户3.2亿元资金。试图阻挠法院划转资金无果后,李东哲、李东虎、高山分别离境逃往加拿大。
高山在国外一直比较低调,行踪隐秘。他曾学习语言,甚至还曾打工。案发前,高山的妻儿已移居国外。单独留在国内的高山,大肆进行挪用公款犯罪。
办案人员说,高山犯罪持续数年,挪用数十亿元巨额资金未被发觉并成功潜逃。
手段
购买专业机器造假章
第一步,按照事先商定,高山将河松街支行存款单位预留印鉴卡交由李东哲或李东虎,李东哲、李东虎指使他人伪造存款单位财务印鉴,并且在空白的印鉴卡上加盖伪造的印章,后李东哲、李东虎将假印鉴卡交与高山存放在银行保险柜内。为了方便刻印鉴,他们甚至还购买了专业的电脑刻章机,放在专门房间里,有专人负责。
第二步,李东虎等人指使员工打印虚假营业执照,并在哈尔滨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数家商业银行使用伪造的营业执照、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设立了多个与存款单位名称或业务相关联的账户。
第三步,高山、袁某等人冒用存款单位名义,采取伪造转账支票或银行进账单的手段,将存款单位的资金转入其控制的虚假账户内。此后,李东哲、李东虎以提现、转账、电汇或境内外购置资产等方式非法据为己有。至此,存入银行的巨额资金“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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