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30日正式向全社会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患者可在海口市内三家医院的产科、肾病科、儿科等科室享受该政策。
海口市政府于9月12日通过《在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即是将原来由患者先垫付医疗费,再进行医保报销转变为由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病人看完病只需交纳自己应负担部分,其余的费用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的诊疗付费方式。
该模式实施对象包括:参加海南省、海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海口市户籍职工;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加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濒危、危重及其他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
海口市卫生局副局长温海鸿介绍,住院患者只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证原件,并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即可住院治疗,无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患者住院期间,医院将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患者出院时,只须向医院一次性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对部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费用的患者,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镇(街)民政部门认可后,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书》,也可以办理出院手续。协议还款期限内,医院不收取任何利息或手续费。
对于住院治疗后恶意逃费或拖欠费用不还的患者,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在海口市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法律等途径依法予以追缴。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书记邓高鹏表示,“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改善了患者就医感受,有助于建立医患间互信,融洽医患关系。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肾病科和儿科,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消化科、老年病科成为第一批启动单位。温海鸿说,待条件成熟后,该市将分期分批逐步扩大试点,最终在所有医院推行这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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