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一月的会期日益临近,无论官方,还是民间,空气中似乎都充满了躁动的气息,几分急切,几分忐忑。大院亦如是。清晨食堂里的早餐,似乎都能吃出司法改革的味道来。
风乍起,政府智囊高调推出的“383”改革方案,刚引得坊间竞折腰,最高法院的“万言书”《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旋即面世,这一酝酿已久的纲领性意见,在其“首发式”上就被定调为新一届司法决策层履职兴院的“一号文件”,明确为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路径和工作目标。而在此之前,全国“两会”以来,东交民巷27号的发言人持续呛声改革,一系列大案、热案你方唱罢我登场,让低调惯了的法院人不得不感慨,司法审判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密集出现在舆论的前台。
在四平八稳的中国式公文里打捞新意,需要几分耐心,在中国式司法环境下砥砺前行,需要更多韧劲。与以往相比,饱经了政治风浪的法律人,对这份“一号文件”的出台颇多审慎和观望,此中或有真意,欲辨仍须细读。
在公众最关注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域,《意见》中明确,未来改革的刀锋将重点指向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案件管辖、审判权内部运行、执行难、基层法庭建设和司法经费保障六大方面,加上正在推进的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核心的法官队伍改革、以“三大平台”为依托的司法公开和“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司法改革,等等,可谓既有“路线图”,更有“时间表”。《意见》洋洋万言,细究其内核,或许看不到性急的人们所期望的高歌猛进,但无一不是在诊疗既往的司法沉疴和回应公众的真实关切,比如久治难愈的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比如“添油战术”下冗而不精的法官员额现状,潜藏在文字水底的,则是力求格物致知后的知行合一。
司法孱弱非一日之因,既需要活血化瘀,更需要正本清源,开千百条药方,仍须三思而后行。旧有的体制进退流转这些年,所形成的巨大惯性,也许会导致哪怕是再微小的变革都牵一发而动全身。寄望于靠一纸《意见》风行天下传檄而定,不过是诗人们的浪漫想象和政论家的凌空高蹈。但无论顺流逆流,对于大院里的人而言,法庭上响起的法槌,才是最真实的声音,每天都要埋头面对的案卷,才是最真切的生活。
“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全体法官都要养成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的职业品格。”
司法从来都不可能孤身独行,或许,“一号文件”中这些铿锵的字句,既需要写在文件上,更需要镂刻在这个国度上上下下每一位真诚地谈论法治、关心法治、践行法治的人们的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