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1日讯,据接近财政部的人士介绍,预计三中全会改革内容中,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的部分不会改变分税制这一前提,改革将会在分税制基础上,调整部分税种收入分成模式,同时把社保、医保等事权上收中央。
“财税体制改革会在坚持分税制的大背景下,把部分税种收入给地方政府,同事上收部分事权给中央。”该人士表示,增设地方财政收入可能考虑的方式为逐步推开房产税、调整消费税收入分成等思路。
对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383”方案也提出,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税体制,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将国内消费税划为地方税,同时将车辆购置税划归地方税。
大智慧通讯社梳理发现,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来,调整具体税种中央地方收入分成比例是惯常思路,比如证券交易印花税、金融保险类营业税以及所得税收入分成比例都在后来分税制改革的完善中得到调整。
“房产税、消费税改革预计以后会出来。”上述人士表示。对其中提到的消费税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告诉大智慧通讯社,至少已有四个课题组正对其进行研究。
事权方面,该人士预计社保、医疗等事权将更多上收中央。对此改革方向,不少地方财政系统官员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希望调整社保、医保等事权的调整。
据杭州市财政局官员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当前各地存在的社保缺口需要地方政府负担,如果将社保、医保等各项事权上收中央,由中央统筹协调资金使用,则不仅能让居民各类实现通存通兑,同时也能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云南省财政厅官员也告诉大智慧通讯社,中央上收部分社保、医保事权并不意味着所有社保、医保完全由中央统筹,省级政府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以让地方政府能推出地方特色的社会保障政策。“最终的事权还是需要在中央和省级之间找到平衡点。”该官员表示。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德勇认为,社保、医保事权上收中央能保证全国统收统支,为长期改革方向。
对未来财税体制改革方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其新书《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中,也提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央地财权、事权匹配问题,在改革思路上,其提出要上收地方部分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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