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来倾听《特别声音》。
声音:我过段时间去学校,把学校炸了!
说这话的人是江苏淮安19岁的少女小周。原来,早在9月份,小周的母亲给她报名上某大学淮安学院,但她并不喜欢,随后让母亲到学校退回报名费,但学校扣除了200元生活用品费。母亲责备她,她因此事生气,引发对学校的不满,于是小周随手发微博来泄愤。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的不当言语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扬言实施爆炸,危害社会秩序的将予以五日以下治安拘留。
纵横点评
小周或许委屈,但公共安全岂能马虎。年轻不是理由,玩笑更不是借口,没有底线的言论只会带来社会的恐慌,不愿承担责任的所谓“自由”,也只能是一种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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