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资料图)
在媒体连续报道浙江东阳女富豪吴英案资产处置进展缓慢后,浙江东阳市政府日前首度对外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华夏时报》收到的官方材料表示,吴英案涉案资产已经完成部分处置,得款1800余万元,该款存于专户。而大部分未处置资产,或已变为废钢烂铁,或因多重原因暂时未能处理。
《华夏时报》报道,东阳官方表示,政府方面也希望尽快推动这项工作。“正通过相关渠道向上级及相关法院请示,依法明确资产处置主体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而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表示,鉴于涉案资产迟迟未被处置,债权人至今未能得到还款,正在狱中服刑的吴英已经启动自救,日前委托他办理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变更,希望其父吴永正担任本色集团法人,以便开展资产处置工作。
官方首度回应资产处置
自2006年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羁押后,吴英其名下所控制的本色集团资产7年来一直处于被扣押中。即使从吴英案服刑日计算,时间已过去一年有余,包括吴英及债权人均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处置涉案资产。
《华夏时报》收到的相关材料称,根据法院判决书,吴英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除上述诈骗款外,尚有其他欠款共计17309万元。
在外界高度关注的被扣押资产方面,东阳官方表示,目前部分资产已经被处置,处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易损易耗易贬值、不易保存、易产生新的债务(租赁房屋等)的部分进行依法拍卖。包括拍卖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30辆汽车、仓库中的家纺、建材、洗车设备等,得款均存于专案账户中,现专案账户中所涉及的资金包括前期拍卖所得款、追回赃款共计1800余万元。
在未处置资产方面,官方材料称,主要包括房产、珠宝、汽车、其他资产等四个方面。在房产部分,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共查封涉案东阳房产89套、湖北荆门房产18套、诸暨房产2套。东阳的89套房产在被查封前均已抵押给他人,并且办理了他项权证予以抵押,后又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西湖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诸暨的房产是按揭购买,尚有45万余元房款没有付清。
在珠宝部分,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间,吴英分多次从杭州恒升珠宝有限公司方黎波处购买了和田玉原石、翡翠原石、翡翠猴子摆件、翡翠手饰等珠宝,货款共计1.4亿余元,仅支付2300余万元,尚欠货款12037万元。吴英用购买的珠宝抵押借款或赠送他人,导致大量珠宝去向不明。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回珠宝74件,其中原石3块。2008年方黎波以吴英拖欠珠宝款为由起诉至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汽车方面,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本色集团及吴英名下汽车共41辆,2008年拍卖了30辆,另11辆因证照不齐及吴英本人不配合处置无法过户仍未处置。
另外,涉案资产还包括98台液晶电视机(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及劳力士机械手表一块,电脑主机30台及化妆品若干。
东阳官方表示,上述资产未被处置,主要有五大原因。一是吴英父亲及代理人几次诉讼称,(专案组)通过拍卖公司拍卖涉案资产的行为是违法的;二是剩余的11辆汽车(这么多年未被处置,已成为一堆废钢烂铁),因证照不齐或因吴英本人不配合处置(不肯委托)无法过户和无法处置;三是查封房产存在他项权证抵押,依法处置困难很大;四是因涉及多家法院查封,需要协调一致;五是涉案珠宝原石兑现处置难度很大,且珠宝还涉及民事官司。
律师质疑资产漏计少计
对于东阳官方的说法,吴英申诉案律师朱建伟表示,东阳官方公布的财产与实际涉案财产存在较大出入。
朱建伟提供的明细单显示,遗漏或少计的资产包括:与浙江新光希宝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付定金500万元、为履行与浙江博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投资协议所付投资款600万元及股份转让协议所付款项2000万元、为购买康益仁东阳市通江路排屋支付的定金200万元等。
另外,对于法院确定有效的吴英案1.7亿元财产,朱建伟认为鉴定不客观,鉴定价格明显偏低。“如新购买的几十万元的自动洗车机被鉴定为1.5万元;37间临街铺面被鉴定为住宅价格;建材城的一间铺面和地下车库被遗漏鉴定等。”他说。
“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到漏掉这么多财产的重要性!”朱建伟坚定地认为,数量如此重大的资产的漏计、少计,是重大事实错误,不是勘误判决书所能处理的,此案必须重审。
“换句话说,法院可以在重审时判吴英死罪,但不能无视巨额财产被遗漏的事实。”朱建伟表示。
吴英申诉案的另一代理律师吕海波则指出,吴英购买1.4亿元珠宝被列为债务却未当做资产折算,也显示出办案单位存在问题。
他指出,吴英在2007年前支付了2381万元从方黎波处购得货款总计1.4亿余元的珠宝首饰一事,已获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对于此项交易,吴英对方黎波负有1.2亿余元的债务,同时吴英享有这1.4亿余元债务的对价,即取得这些珠宝的所有权。交易完成后,珠宝增值的收益权也应归吴英所有。
吕海波指出,判决书未将这些珠宝算作吴英的资产,肯定是错误的,混淆了债权与物权的关系,遗漏了吴英财产,也是吴英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的重大错误。
吴英授权父亲当法人
对于东阳官方所称吴英大量房产存在他项权证抵押,造成处理涉案资产困难一事,朱建伟律师表示,他曾作为申诉案委托人,前往金华中院办理查阅案卷手续,但遭到拒绝,因此未能掌握“大部分房产办理了他项权证抵押”的事实。但从吴英父亲吴永正取得的部分案卷上,他并未发现抵押,他希望东阳官方能公开细节:哪些房产被抵押,抵押时间多久,抵押涉及的欠款额度是多少。
对于东阳官方所称的资产处置困难的几个原因,朱建伟、吕海波均表示质疑: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在侦查终结后将涉案资产同案件移交,只有法院有权处置涉案资产。为何东阳市公安局不予移交?
10月31日,吴英案代理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在资产迟迟未被处理的情况下,目前在杭州女子监狱服刑的吴英,已经委托他办理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吴英希望由其父吴永正担任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
“吴英此举有两个原因:一是按照法律规定,服刑罪犯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二是由吴永正出任,方便在资产处置上与有关单位对接。”蔺文财说。
吴永正证实了上述事实。他表示,10月底他与蔺文财专程前往浙江东阳市工商局,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求被拒,原因是本色集团已经因没过年检而被吊销。
东阳官方也向本报记者证实了本色集团被吊销执照一事,称原因一是企业多年未年检,二是判决书认定该公司是吴英犯罪的工具,依照“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行为。
朱建伟律师对此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有明确的规定,如应履行通知、听证等程序,否则吊销执照或属无效的行政行为。“即使本色集团被吊销,也不影响企业的民事行为,也不能剥夺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他说。
蔺文财表示,他们已经向东阳市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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