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则新闻引起了不小争论。一则是在纽约的华人大妈跳广场舞,因噪音扰民被警察拘捕。另一则是在武汉的大妈跳广场舞被周围居民泼粪。同样是华人,同样因为噪音扰民,在美国是国家动用警察权力直接干涉,而在中国则是社会群体间的暴力冲突。
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国家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折射出中美两国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巨大的理念和实践差异。美国警察很少有像中国片警那种“调解”社会纠纷的职能。社会冲突以警察实施执法权力为后盾,对违反社会公共安全和文明的行为实施警告、威慑甚至刑拘。
笔者在美国求学时租住的公寓,邻里之间诸如因噪音引起的矛盾,很多情况下是叫警察来解决。由警察通过执法方式解决,避免了社会群体之间直面冲突,进而避免引发更严重后果。社会舆论也一边倒支持纽约警察的执法行为。
中国的公共管理与美国截然不同。受几千年来仁政思维的影响,国家动用执法权力解决社会管理和社会冲突有时被视为暴政。自古以来国家尽量避免直接介入社会群体冲突中。不得不介入时也尽量采用“调解”的方式息事宁人。改革导致单位体制终结,因此国家和社会之间不再有“单位”这种中层组织,中国现代社会管理出现的种种矛盾,都是发生在国家和社会的结合部:以城管和小贩冲突为代表的国家和社会冲突,以街头吵架购物插队为代表的社会间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使用警察权力则被舆论视为暴政,置身于社会冲突之外,则引发更严重的冲突。而目前社会对地方政府最大的不满,也正是来源于没有处理好老百姓身边的事情。
中国处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时期,这种建立在国家警察权力基础上的现代公共管理方式,显然地方政府和老百姓都未适应。试想如果武汉警察依法逮捕大妈,必将引发巨大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然而袖手旁观,任凭社会自己去处理,结果则是泼粪这种极端冲突。地方政府貌似置身于冲突之外,长期则会引发社会道德的败坏,进而冲突双方都会将矛头指向政府的不作为。“复杂中国”也恰恰来源于此。
现代国家的标志,就是国家有权依法实施警察权力,而社会则尊重和服从警察权力。显然这条路很漫长,但是这是现代国家的必经之路。▲(作者是旅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