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课之外的课间活动……只要出现一男一女在校园内的各角落、操场、教室及走廊两人在一起或在校园内手拉手或超过手拉手的举动均视为谈恋爱。”昨天,一份名为《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关于如何界定男女生谈恋爱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被大量转载,《意见稿》制定出8种将被界定为“学生在谈恋爱”的标准。(10月30日《海峡导报》)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部红楼梦,道学家看到了淫,经学家看到了易,才子佳人看到了缠绵,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流言家看到了宫闱秘事”。同一件事情,站在不同的立场,以不同的视角来看,往往能得出全然不同的结论来。常言道“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在一起,也难免会惹人联想。既然如此,男女生独处,究竟是正当的友谊,还是出位的早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与判断,的确也并不意外。
应该承认,对于中学生而言,谈情说爱的确还为时尚早,作为学校,预防学生早恋,尽量将早恋苗头掐灭于萌芽期,也完全是分内之事。而在判断学生是否有早恋迹象上,常年和学生接触的老师,显然早已炼就了火眼金睛,更是不折不扣的专家。这不,“在校园内手拉手或超过手拉手的举动均视为谈恋爱”,简直可以说是经验之谈。
既然学校划定的只是“早恋红线”,并未禁止男女生之间的正常相处,要说也并未因噎废食的一棍子打死,滥伤无辜,而是相当有针对性,甚至堪称有的放矢。只不过,面对这样的“早恋红线”,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学生们显然只能把不得不将这些可能触碰红线的行为从明处转移到暗处,而当设定的红线被披上了“早恋”的神秘面纱,原本正当相处的男女生反而有了早恋嫌疑,会不会反而营造出“禁果”的诱惑,倒是更令人担忧。
事实上,正处青春期的男女生之间互有好感,愿意相处,原本也是人之常情,即便是真有“独处”的迹象与“早恋”的苗头,也不应简单的禁止,强制性的隔离,甚至难免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学校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正在于引导和教育学生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既然如此,对于“早恋”学生,学校当然更应尽到其教育与引导的责任才是,而不是用一条禁令来掩盖或遮蔽那些具体而真实的青春期情感。
一言以蔽之,亚当夏娃之所以会“偷吃”,正缘于那是一颗“禁果”。既然如此,防止学生“早恋”固然没错,但硬性的划出“早恋红线”,又何尝不是一种惹人“偷吃”的“禁果”效应呢?
文/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