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叶 绘
王某今年25岁,有大专文化,却没有稳定工作。
王某有不错的计算机技术,他在网上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就是收费在网上帮人删帖。
王某自己在网上通过QQ等软件,建立了许多账号,号称为他人提供删除帖子服务。在获得他人删除网帖的需求之后,王某找到杭州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周某,让对方介绍黑客,通过黑客技术窃取网站网络管理员、版主的账号密码,然后非法删除该网内的网帖。然后,根据删帖的条数收费,王卓每条网帖加价100元。
周某接到王某的订单后,又找到黑客小谭,让小谭通过黑客技术窃取账号、密码删帖,三人形成一个团伙,多次删帖共获利人民币28万多元。
有人报警后,王某等三人被南京警方抓获,因为案值巨大,情节严重,昨天三人因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罪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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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门槛越来越低
今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于王某等人的行为有了明确法律规定。之前网上删帖专业户泛滥,此案对于这类犯罪有明显震慑作用。
检察官透露,现在网络犯罪已经有门槛变低,犯罪成本低,团伙作案多的趋势。犯罪嫌疑人大多学历不高,靠着在网上学会的一些简单的黑客技术,就敢结队犯罪。(扬子晚报记者贾晓宁 魏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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