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屯昌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红包”的歪风“亮剑”。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一要履行报告制度。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10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15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二要厉行勤俭节约。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杜绝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重要批示精神,自觉反对“四风”,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宴请的标准、规模及人数,做到不奢侈、不铺张、不浪费。
三要严肃纪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讲排场、比阔气、借机敛财;严禁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严禁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钱物;严禁办理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喜庆事宜;不准使用公车、公物参与婚丧喜庆事宜;不准以单位和老乡会、同学会等名义为个人发请柬;不准占用工作时间参与亲属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
屯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表示,对违反《通知》要求,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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