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广播网连续曝光了黑龙江望奎县公安局“赖账”、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办公家具“气派”的报道,最新消息是,该局经自查,市场报价两万多元的办公桌的实际购买价格仅为6000元,并向记者提供了购买办公家具的发票复印件。但经哈尔滨市国税局鉴定,此票据为“票面信息造假”。(11月10日《新京报》)
向记者出示假发票的是公安局,出具假发票的是家具厂。后者不可能不知道,向卖家出具假发票的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等,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明确,将虚开普通发票定为犯罪,要追究刑责。
那么,家具厂为何要向公安局出具假发票呢?从哈尔滨国税局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王玉芳给出的三个造假证据中推断,这些假发票应是后来开的,另外应有一套原始发票和明细单。显然,公安局是迫于舆论压力,授意家具厂重新出具一套假发票和明细单,以证实此前媒体报道的购置豪华家具消息不实,所谓的市场报价两万多元的办公桌的实际购买价格仅为6000元,借此来逃避舆论围剿。
而家具厂则迫于公安局的压力,不得不冒险为公安局出具假发票。
但公安局想过没有,如果查实假发票案,受惩罚甚而被追究刑责的虽是家具厂,公安局可以置身事外,但在接下来的拍卖办公家具中,——消息称,报道播出后,望奎县公安局办公室开始加速整改,表示将拍卖豪华办公家具,你们将要为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话怎讲?就像向媒体出示假发票是为了掩人耳目一样,拍卖豪华家具目的也是为此。媒体既然报道我们购置豪华办公家具,而今我们将它们拍卖了,这总没话好说了吧?但且慢。请问,公安局将按什么价格拍卖?按原始发票还是按假发票上标示的价格拍卖?如按前者,那等于不打自招,公安局参与了造假行为,兴许要与家具厂一起被追责;如按后者,那可真的糟糕了!二万多元钱买的办公桌就得按六千元的价格拍卖,实际拍得的也许只有三五千。
有案可查,凡是政府主导的拍卖公共财产多数是贱拍,典型的是公车拍卖。如去年河南中牟县的公车拍卖,就被网友讥讽为“汽车卖出了废铁价”。此类贱拍,受损的表面看是公家,实质是纳税人。望奎县公安局的拍卖也必定难逃这样的结局,不,一定更糟,因为假发票标示的价格本来已经大大低于实际购买价,再经降价拍卖,这691件豪华办公家具也许就要拍出“白菜价”。纳税人好冤啊!
问题是,公安局把所有办公家具都拍卖了,总不能面朝墙壁站着办公吧,接下来不是还要购置五六百件办公家具?这样高价买进,贱价卖出,然后再平价购置一批不那么豪华的办公家具,折腾来折腾去,就为了应对舆论围剿,实则是在慷纳税人之慨,浪费公帑。这还不能排除买进卖出再买进中间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会进一步折损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假发票背后存在太多的真问题和猫腻,我希望税务部门在查清真假发票的同时,纪检监察也须查清这691件家具到底花了多少钱,并公之于众。至于是否需要拍卖这批家具,该由谁主导拍卖,拍卖后重新购置什么档次、品牌的家具,都需从长计议,多听听纳税人的意见,不能任由公安局自说自话,自行决定。也就是说,所有这一切,都得在公开透明中进行。
文/王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