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5天工作日,却只有4天对外办公,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屡屡吃到“闭门羹”。这是记者在广西南宁调查发现的一个情况。这些政府部门不对外办公,在干什么?公职人员原来是在学习。(11月11日中国广播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职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这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必须得遵循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绝对不能占用工作日进行学习。试问,《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等哪部法律规定了公职人员可以利用工作日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呢?别说是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中央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没有这样的规定。既然如此,某些地方占用工作时间的“学习日”就是一个怪胎,就必须叫停没商量。
这就不得不提公职人员进行理论学习的初衷了,学习无疑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但为了学习而终止为人民服务,这学习是否有些南辕北辙呢?所谓的“学习日”陋习存在已久,早就应该寿终正寝了,没想到还有人抱着这陈旧不堪的东西不撒手,并且乐此不疲,真是不可思议。尤其是在全国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还当成法宝来对待,说明他们没有与时俱进。真应该好好地给他们洗洗脑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责任,别利用法定的工作日瞎胡闹了。
群众不奢求公职人员积极主动地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最起码必须严格保证五个工作日吧?机关单位组织公职人员集中学习,完全可以利用上班前、下班后、午休的时间进行,绝对不能占用工作时间。在这一点上,机关单位不妨认真地向企业取经。试问,哪个企业出现过因为学习而耽误客户的问题呢?企业能做到的事情,机关为何做不到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官员们应该深刻反思,因为“学习日”耽误了群众的事情,这是人民公仆该做的事情吗?
文/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