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参加相亲节目“征婚”,第一期就与人牵手成功。但没想到的是,该女子竟是一名“应招女”,而她竟被另一名嫖客敲诈了。13日,滨湖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2年,一档相亲节目牵手成功了一对男女嘉宾。这名女嘉宾刘某在个人资料里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这一举动却被电视机前的观众曹某记了下来。随后,曹某加了刘某的QQ,与之开始聊天。曹某得知刘某是做模特的,便心生了好感,向刘某表达了爱慕之意。一周后,两人相约见面,曹某约了刘某一起喝咖啡,而刘某则直截了当地让曹某至宾馆见面。成其好事后,曹某支付了1000元作为嫖资。
之后,两人又“约会”过几次,刘某称自己只是赌博输了钱,偶尔出来“兼职”一下,曹某信以为真。但今年2月,曹某在一个QQ群里聊天时,却发现了一张刘某的半裸照片。原来,刘某经常做卖淫的“勾当”,在一次交易时被嫖客拍了照片。这张照片让曹某觉得自己受骗了,便产生要报复刘某的念头。于是,曹某重新注册了一个QQ加了刘某。通过QQ,曹某将那张半裸的照片发给了刘某,并威胁刘某称已请了私家侦探对其调查,手上还有其照片和视频。曹某表示,其请私家侦探的7000元钱必须由刘某支付,否则其就将照片放到网上。刘某害怕被“曝光”,就答应了曹某的要求。后来,曹某又以此从刘某处敲诈3000元。
事后,刘某因卖淫被收容教育,遂将其被敲诈的事进行检举。不久后,警方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将曹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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