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据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鹿儿岛地方检察厅15日以违反《外国人渔业规制法》的罪名对台湾地区渔船的船长简连春(59岁)提起了简易公诉。鹿儿岛简易法院当天判处简连春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08万元)罚金。简连春随后缴纳了罚金。
起诉书称,6日下午6点45分左右,简连春的渔船在距离鹿儿岛县口之岛约10公里的日本“领海”内进行了“非法延绳捕鱼”。
此前,台湾“中央社”报道,近65吨级的台湾苏澳籍延绳钓渔船“春何丰166号”,于11月2日由南方澳出港,船上当时除了有简连春与轮机长陈文宏之外,还有3名菲律宾籍与4名大陆籍渔工。
6日该船因在鹿儿岛县口之岛东北方10海里的日本“领海”航行时,被日本保安厅官员登船检查;船长简连春隔日被日方依“涉嫌侵犯领海作业”为由,被扣押带至鹿儿岛侦讯。
事发后,台湾地区外事部门驻日本福冈办事处曾派员前往鹿儿岛海上保安厅拘留所,探视简连春,并希望日方将此案列为最优先处理的审判案件,让人船早日返台。
苏澳区渔会15日下午说,两天前,船主已缴交100万元日元保释金,人船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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