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年前的两个乌龙案底,周先生做生意屡屡受阻。前几天,他专程从甘肃回到温州老家申请消除案底,警方也为他出具了无罪证明。可是,当他拿着该证明回到甘肃时,却发现自己依旧是“有罪”之身。
两个乌龙案底,让他生意受阻
10月26日,周先生从甘肃回到温州瑞安。他回来不为别的,只为一件事: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消除两个以他名义登记的案底。
周先生原来在瑞安办厂。今年10月,他在甘肃办了一家担保公司,通过与当地银行合作,为客户提供代办信用卡等业务。在与多家银行进行项目合作时,他因有“案底”屡屡受阻。
“如果不是这两个‘案底’,多个项目能顺利达成合作意向,一年盈利2000万没有问题。”周先生无奈地说。
到底是什么“案底”让周先生如此烦恼?并且让他不远千里赶回瑞安申请消除?
案底一:
2004年,有人因纠集多人打砸他人店铺,被瑞安市公安局玉海派出所传唤。警方利用该嫌疑人的手机号码查到其个人身份信息,最终在金华一家宾馆抓捕此人——而此人正是周先生。警方随即拘留了周先生。
事后经多方调查核实,原来周先生曾帮朋友从移动公司获取一个手机“靓号”,当时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而这个朋友,才是上述违法犯罪事件真正的嫌疑人。
案底二:
2005年,周先生的一个堂哥因赌博被瑞安市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抓捕。这个堂哥在派出所登记信息时冒用了周先生的个人信息。
于是,周先生又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个案底。
两次事件发生后,周先生都曾到相关部门要求消除与他本人无关的案底。由于当时警方未及时跟进,而他也并未遇到麻烦,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无罪证明,不能让他摆脱“有罪”之身
无罪证明怎么开具呢?
周先生说,他的户口所在地是湖岭,如要开具无罪证明,需持相关派出所的两份证明向瑞安市公安局湖岭派出所提出申请。
针对第一个案底,11月5日,周先生向玉海派出所提交一份证明书,称自己在2004年打砸店铺一事中被认定为嫌疑人实属误会。该所也最终签署:“情况属实,请予办理。”
第二个案底,经申请交涉,安阳派出所开具一纸证明:“湖岭派出所:经照片核对,我所于2005年11月10日处罚的赌博行为人‘周某’不是周某本人。”
当天,一份由湖岭派出所开出的无罪证明终于落到周先生手上,上书:“兹有我辖区居民周某在我所辖区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拿着这份无罪证明,周先生第二天就搭上回甘肃的飞机。回到甘肃后,他却又受打击了。他的合作伙伴通过公安部门查询,发现周先生在公安打防控系统内仍有案底。也就是说,案底并未从公安网络系统彻底清除。
折腾了半天,他仍然是“有罪”之身。
想消除公安系统案底,警方还要核实
前天下午,记者分别联系了玉海派出所和安阳派出所。玉海派出所指导员说,目前,周先生2004年的案底已经从公安打防控系统上清除。而安阳派出所给的却是另一种回应。
原来,2005年涉案的周先生堂哥目前身在国外。警方通过电话联系,他的堂哥却不承认当年的违法行为。
“通过《人员概要情况表》录入的照片比对,基本可以判断当时登记在案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周先生。”该指导员接着又说,但是人随着年龄增长,长相会有所变化,警方在当事人不承认相关事宜的情况下,尚不能单凭长相差异,确认周先生无罪。
既然如此,为何又在11月5日为周先生开出相关证明?
对此,指导员解释,当时周先生称自己第二天就要离开温州前往甘肃,在他的一再请求下,警方最终给予通融,开出证明。证明虽然开了,但档案里的信息还须等周先生堂哥回国后,警方对其作出相关调查取证,才能最终决定是否消除。
周先生说,他与那个堂哥已经多年没有联系,对方为何不愿承认当年违法的事实,他也不清楚。
“考虑到周先生心情急切,我们已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目前程序仍在进行中。”该指导员承认,当初经办民警在登记犯罪嫌疑人信息时未加准确核实,给周先生造成众多麻烦,但还是希望他再等一等。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