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9日消息(记者陈敬儒)今天,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决定从11月25日至12月6日,对全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对《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和《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情况;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衔接机制、预警机制、措施保障以及调解员队伍建设。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总商会)组成两个检查组,对100人以上的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抽查;各市县人社部门联合当地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对当地30人以上的企业进行抽查,所抽查的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分别不少于5家。省人社厅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检查主要目的是推动企业普遍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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