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中午2时许,东方工业园区一工厂内,3名工人在未取得“动火票”的情况下,为追赶工期而违规操作,在使用氧焊机切割一条U型管道时,导致里面残余的甲醇瞬间燃烧起来,1名施工人员当场被烧焦,另外2名工人烧伤严重被送往海口187医院重症监护室内抢救,其中一人90%面积重度烧伤,另一人60%面积重度烧伤,目前正在抢救。
违规拆U型管道点燃残存甲醇
商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工厂位于东方市工业园区,最近工厂要拆除部分原有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准备进行升级改造后上马新的生产线,所有的工程全部外包给位于天津市的一家大型化学工程公司下属的第四分公司负责。
11月14日上午,负责施工任务的第四分公司的几名工人到其中一间生产车间作业,准备将一段U型管道拆卸下来进行维护和保养。
为了追赶工期并早点完成工作任务,当日中午2时许,3名早早吃完饭的湖南籍工人,拆卸U型管道两头的螺丝。由于螺丝系焊接上去的,较为牢固,扳手一时无法拧动,没法拆下来。于是,一名工人提议用氧焊机进行切割,另两人表示赞同。没想到,切割作业过程中点燃了管道内残存的甲醇,导致发生了此次生产事故。
没有取得“动火票”就违规作业
记者了解到,按照操作程序规定,拆卸管道前,需有监理、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场指导和监督,应取得监理、业主单位共同发放的“动火票”,拆卸管道螺丝应为冷空作业,但事发时是中午2时许,正是休息时间,3名工人由于追赶工期心切,在监理、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竟然提前违规作业。事发的U型管道内积聚了没有完全释放的残存甲醇,当时拧不动螺栓,一名工人就建议使用氧焊机对管道进行切割,在切割第一个作业点时情况正常,但切割第二个作业点时,管道内残存的甲醇被点燃,一条火龙瞬间扑了出来,猝不及防的3人一下子均被点燃,其中一名施工人员现场被烧焦,另外2人被重度烧伤。事发后,工地有关负责人报警求助。接到电话后,东方市消防、公安、急救等有关单位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参与抢救,目前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就事故发生的详细原因做着调查。业主、施工单位等正在处理相关善后事宜。
据悉,当日现场被烧伤的另外2名工人,由于伤情严重随后被送往海口187医院抢救治疗。
11月18日,记者了解到,因2名工人伤情严重,正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其中一人全身90%面积重度烧伤,另一人60%面积重度烧伤,目前两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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