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的提出,是对舆论关切的积极回应。但真正落实仍有赖各项制度综合发力,如高校经费不能继续受制于行政权力,资源获取不能再以行政级别为依据。核心在于,必须放权给学校和教育者。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对于此前舆论高度关切的高校行政化而言,“去行政化”的提出,应该是一次积极的回应。循此路径,困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行政化症结,有望得以破解。
不过,这一规定的真正落实,仍有赖于后续改革的持续推进,有赖于各项制度的综合发力。
其一,必须尽快改变高校经费主要依靠政府划拨的现状。目前,国内高校的经费来源大都要靠政府,这就使得高校既受制于政府行政权力的约束,打下很深的层级制烙印;却也高枕无忧,并不特别担心办学的质量和效率。尽管也需要向有关部门乃至国家负责,向纳税人负责,但很多时候这种责任因为出资主体缺乏特定指向而被虚置。
而一旦经费来源多元化,有社会力量加入,比如成立校董事会,学校的日常运行乃至远景发展就有了更为明确具体的目标,权责也更为明晰,不至于过度依赖行政权力。这样,也容易释放出高等教育应有的活力。
其二,也要改变目前以行政级别作为获取资源依据的现状。仅仅取消行政级别,还远远不够。在一个讲究层级的权力生态里面,行政级别往往意味着地位和资源配置的能力。什么时候高校不再靠行政级别行走江湖了,则什么时候高校也就拥有了办学的自主权。
此外,具体到学校内部的行政化,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就曾说过,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只是“去行政化”的第一步,因为没有行政级别的人,他还可以有行政权力,可能还会阻碍教学科研的自主性。
这就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大学内部,各级各部门都要放权,放权给学校、放权给教育者,改变目前的唯权力观念。
从2010年7月底国家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高等教育去行政化改革以来,政府、社会和公众已经逐渐形成了“去行政化”的共识。如何在下一步的全面深化改革中落到实处,构建一个界限清晰、权责明晰的教育新格局,对于政府、高校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一句话,高校去行政化的关键在于回归教育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