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转手刚出生的男婴,有人要吗?父亲阿斌(化名)这次是铁了心。为送别儿子,母亲阿香(化名)给孩子备好了行囊,婴儿爽身粉、睡袋、换洗衣物一应俱全。阿斌、阿香今年都是28岁,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转手的原因是“实在养不起”。
昨日中午12时15分许,在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门前,当阿斌夫妇将男婴转给“买家”的时候,被守候已久的便衣刑警抓获。一场亲生父母卖儿悲剧就此打住。
“这是我们自己的孩子,这也犯法吗?”阿斌反问刑警。
标价4万元 福州有人网上卖儿子
“有一个男孩,刚出生一个多月,想送养,希望找个好人家,只要给4万费用就行。”一周前,在一个送养儿童的QQ群中,有位网友发布了这条消息。
在这个QQ群中,关于孩子送养、认领的消息每天都有很多,但这位网友的“明码标价”让其他网友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有热心人将这一消息告知了打拐志愿者仔仔(网名)。
在国内打拐界,仔仔算得上一位草根名人,他现在的身份是全职打拐志愿者,长期协助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
“也太直接了,一开口就提到钱,很有可能是人贩子在找买家。”仔仔的第一感觉告诉自己,要去解救这名无辜的婴儿。
于是,仔仔利用自己隐藏在该QQ群中的另一个身份,通过群聊天记录找到了“抱养”男婴的消息发布者,与其取得了联系。
几次接触后,这位网友觉得仔仔有“诚意”,便告知仔仔自己叫阿斌,“我老家在四川,我老婆是福州本地的”,我们现住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抱走拿钱,说难听点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最终,两人在价格上达成一致,4万元“成交”,双方约定11月16日上午,在福州市鼓楼区西营里市场附近见面。
确定“交易”具体时间和地点后,仔仔立即向本报记者发出求助信息,并委托记者向福州警方寻求帮助。
15日下午,本报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至福州市公安局。经警方确认后决定由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合本报开展秘密行动,计划在交易现场对阿斌实施抓捕。
打拐志愿者从广东赶到福州参加解救
为了能配合福州警方进行现场抓捕,仔仔乘坐航班由广东星夜赶来,于16日凌晨抵达福州。昨日上午10时许,本报记者见到打拐志愿者仔仔。
随后,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八大队办公室,仔仔向负责此次行动的张警官详细介绍了事情经过。
“我联系对方好几天,一直要求提供男婴照片,但对方都以手机有问题为由拒绝了。”仔仔说,对方只是对钱感兴趣,甚至连他的身份都不太在意。
随后,根据仔仔提供的信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认,阿斌所用的联系电话及电脑IP等归属地均为福州地区。警方初步判断,卖家有可能并非经验老到的人贩子。
随后,根据仔仔提供的信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认,阿斌所用的联系电话及电脑IP等归属地均为福州地区。警方初步判断,卖家有可能并非经验老到的人贩子。
在阿香随身携带的行囊中,有给男婴准备的沐浴爽身粉、睡袋和一些换洗衣物。
“这都是他平时用的。”尽管对孩子有些不舍,但对于阿斌的这个决定,阿香还是挣扎着接受了。
律师说法
只要非法卖人就涉嫌犯罪
经初步调查,阿斌开价四万元要转手的正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根据以往的拐卖人口案件,只要买卖双方带孩子去体检,警方就可以认定为交易进行中。”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关人士说,一旦孩子被转让,如果买家是人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会被当作商品。
据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陈捷律师介绍,我国刑法中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条款中,并未规定“卖自己的亲生孩子不算拐卖妇女儿童罪”,只要以非法出卖人口为目的,就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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