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城东湖派出所接110指令:在沈阳市于洪区某住宅有一名女子被杀害。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发现一名女子身上、地板上有大量血迹,室内还有一名手持折叠刀的男子。经法医确认:倒地女子前胸、后背、手部、胳膊存在十余处刀扎伤,已当场死亡,系他杀。
民警经调查查明,死者李某,女,30岁,辽宁省新民市法哈牛镇人。手持折叠刀的男子郑某,男,45岁,辽宁省新民市胡台镇人。
吸毒过量后他杀害五年情妇
在民警带回犯罪嫌疑人郑某并对其审讯时,他神情恍惚。后通过对其尿检,结果呈阳性,郑某应属吸食毒品过量产生幻觉。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交代,其与死者李某五年前认识,虽自己已有家庭,却一直与单身的李某保持情人关系。为方便两人平时“幽会”,犯罪嫌疑人郑某一年前特意购买此处房产。自案发前一晚上开始,犯罪嫌疑人郑某与死者李某在该住处吸食毒品一宿未睡,期间,二人共吸食块状冰毒4块(具体克数不详)、麻古丸5颗。2013年8月26日9时许,郑某欲离开时,因李某不愿其离开且持刀威胁,二人发生口角并厮打,后吸食毒品过量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抢过李某手中的折叠刀向李某扎去,李某当场死亡。
持刀当场杀死情妇后,犯罪嫌疑人郑某一时陷于慌乱状态,经过一番纠结后,自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现场提取的作案工具为一把长约20厘米左右的折叠刀。在问及来源时,郑某交待,因其吸食毒品过量后产生幻觉,总感觉有人要杀自己,遂将该刀放置在住处防身。
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难逃法律制裁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郑某虽然承认自己吸食毒品过量,但称自己杀人时精神失常、无法控制,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但其却不知法律实践中种种案例表明:吸食毒品造成的精神障碍是由于其自愿选择服食违禁物质,自陷于精神失常状况而产生的,其对此存在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终,郑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刑事拘留并逮捕,此案诉讼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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