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少华。
李春城。
南勇。
原标题:落马前,表情露“玄机”
编者按:
2013年10月28日,时任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被证实接受调查,他成为十八大后第11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反腐热潮持续升温的同时,贪官的心理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与研究的热点。
从媒体报道可发现,不少贪官落马前已有“征兆”,表情、动作的异常就是一个方面。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曾邀请专家,将微表情、微动作等运用到反贪侦查中,开展系列合作。
本刊邀请畅销书《微表情与身体语言》作者、微表情研究人士纪宇撰文,透过3名贪官落马前几个短暂瞬间的表情、动作、语言,窥探其真实的内心世界。
文_纪宇
人有高度发达的大脑皮层,可以随意控制讲话的内容,但是对于语气、表情和肢体语言的控制力则要稍弱一些。因此,人真实的想法和情绪,往往通过非语言的线索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普通人如此,落马高官亦不例外。
借助近年来风靡世界的微表情心理学,不难发现贪官们在落马前的“蛛丝马迹”。微表情指持续时间在四分之一秒以下,转瞬即逝的表情,被认为是人内心真实想法的外在体现。而贪官落马前,或早或晚都有一些微表情变化上的征兆。
廖少华:3年前的焦虑
廖少华落马系被巡视组“揪出”。10月27日廖少华还在主持会议,而转天就被带走接受调查了。
微表情分析提供的一个证明是,廖少华落马前两个月的一段新闻视频显示,廖少华参加会议时努力做笔记,讲话铿锵有力,肢体动作丰富,显得很自信,说明他对即将落马并无明显心理准备。
不过,早在2010年9月,他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时,其微表情就已出现了些许焦虑反应。当时他接受采访,谈及黔东南州要走生态文明崛起的跨越式发展之路,一开始他显得兴致不高,当谈到经济建设时则兴致高昂起来,尤其是讲到社会投资的重要性时,还意味深长地看了镜头一眼,这一动作似乎表明他对社会投资有特殊情结。
整个采访,廖少华神态自然,言语流畅,直到他说出“融资”一词时,同时出现转头、扬眉和口吃三个明显的微表情变化,这些反应似是紧张不安,内心出现阻碍的写照。个人推测,他的腐败问题恐怕和投融资项目有一定联系。(编者注:已有媒体最新引述知情人说法称,廖少华出事,主要涉及在黔东南州的事。)
情绪心理学认为,人在焦虑时主要有两点表现:即提心吊胆的感觉与身体运动的不安。因此,廖少华在感到焦虑时会不自主地晃动头部,并扬起眉毛。出现紧张,是由于人的言语活动由数十块发音相关的肌肉相互配合,一旦紧张,就会导致这些肌肉配合失调,气息、声带开闭、发声的嘴型三者不能很好配合,于是,丢字、重复、卡壳、拖长音等便产生了。
(附廖少华“口吃”语录:我们也组建了一些,啊、这个——根据我们州的条件组建了一些,发展的、啊、融、融资平台,啊、这个、这构建了我们,啊、这个——州的开发投资公司等等这些融资平台加快发展。)
李春城:一个表情透出“压抑的悲伤”
与廖少华不同,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落马前内心似已经有所觉察,情绪反常明显。
李春城在落马前一段时间,曾参加调研。他在听取汇报时眼神呆滞,不停地摆弄手中的笔,内心焦虑明显。参观期间,他显得心事重重:眼角向下,呈忧伤状;双唇紧闭,嘴角向下,颏肌突起。这是典型的压抑的表情。
情绪心理学认为,人处在抑郁情绪之中时,主要有两点表现:一是情绪低落,兴趣减退。二是思维和言语的迟缓。李春城落马前开会时情绪不高,参观时无精打采,都是抑郁的典型表现。只是,毫无掩饰下的抑郁通常表现为垂头丧气,唉声叹气,李春城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只得压抑内心,强打精神。
但这种压抑着的抑郁情绪会表现在肢体语言上,如面部肌肉过分用力,尤其是嘴部紧闭的动作最为明显,这是装出来的坚毅表情,其下拉的眼角一下子泄了他的底。
南勇:转瞬即逝的僵硬
2009年12月11日,原中国足协“掌门人”南勇落马1个多月前,曾接受央视记者采访,谈到足协“反赌打假”问题。当时有媒体报道,其家人看过电视采访后,已意识到他要出事。
这段视频显示,谈话过程中,南勇神情故作镇定,时而对采访他的记者微笑,但是讲话中经常扬眉,显示内心紧张不安。其语气凝重,语速稍缓慢,身体倾斜,显示不够自信。
采访中,他说:“范广鸣(的腐败案件),绝不是这一起,而是(反腐)刚刚开始。”说到这里,南勇面部突然出现转瞬即逝的僵硬表情,眼神向下,思想开了小差。随后,他又说道:“不仅仅要解决表面上问题,还要解决深层次上的问题。”更是出现口吃、语气发虚,彰显内心的虚弱感。
情绪心理学认为,内心虚弱感实际是轻中度的恐惧感。恐惧情绪引发的躯体反应,则包括眼神不敢直视他人,说话声音变小甚至颤抖等。心理学的共识是,人的身体活动和精神活动协调同步。当人内心感到紧张害怕时,肌肉,尤其面部肌肉不可能放松。南勇面部的僵硬表情,便是恐惧情绪的信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