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海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首页   |  观点PK  |  海口建言  |  评论  |  名人堂  |  社会长焦  |  椰风视点
新闻搜索:
  广告热线:0898-66835635
 您当前的位置 : 草根酷评>社会长焦>
开除“鼠标少年”也要抢头条?
开除“鼠标少年”也要抢头条?
来源: 红网 作者:赵耀世 时间:2013-11-21 15:40

  甘肃张家川县发帖被拘少年杨辉(化名)的代理律师游飞翥今日发微博称“今晨,甘肃天水杨同学就读的学校以各方面压力太大为由,禁止鼠标少年进入教室”。甘肃省教育厅官方微博随后回应称“已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11月18日人民网)

  这几天网上讨论最多的是“抢头条”,张家川县似乎也不甘寂寞,在“鼠标少年”一事还没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它再下一猛药:禁止“鼠标少年”上学。一石激起千层浪,瞬时舆情再起,张家川县这次又火了。

  学校给出的开除理由是:各方面压力太大。是什么压力迫使学校做出退学决定,校方欲盖弥彰的解释在公众的质疑下显然站不稳脚跟。从9月17日,杨同学先是公开警察曾殴打自己的经历,接着向天水市公安局提交请求撤销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同时向张家川县公安局提出7元钱的刑事赔偿申请。这些做法无可厚非,每位公民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即使杨同学在维权道路上有不妥之处,自有法律和道义给社会一个公平的交代。遗憾的是,相关部门视杨同学的行为是“为家乡抹黑”,这真是好有高度的认识。

  梁启超曾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自由则国自由。”百年后,我们不得不为杨同学的遭遇而感到悲哀。学校教育没有承担育人的重担,基层政府没有体现包容的风范。舆论迭起,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校存在压力是正常的,但把劝退当做解压的最好方式未免太过于简单和粗暴。面对问题,没有用积极的态度去正面回应,没有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这种“切割”式的做法是典型的滥用公权。

  张家川县的做法也违反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面对“问题少年”,学校应该承担起“治病救人”的义务,而不是选择回避抑或拒绝。相关部门视未成年的成长为儿戏,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明里暗里给学校和杨同学施加压力,这种做法值得商榷。依法行政是解决当前基层问题的关键,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张家川相关部门知法犯法的这种行为非但不会为自己减压,反而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作为一个文明大国,一个法制国家,张家川县不该如此对待一个已经知错的孩子。孩子已经受到法律教育,难道我们就不能用宽容和爱心给予孩子一个宽松愉悦的成长环境?张家川县的这种做法,不仅伤了孩子的心,也伤了整个社会的心。

(编辑:李琳)


网友回帖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琼ICP备2023008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