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2日消息(见习记者 王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个消息让许多来海口务工的外籍人员感到兴奋不已,他们盼能早日落户海口,以解决生活上诸多问题。
外来务工者:考虑买房盼落户
37岁的李慧是东北黑龙江人,靠在校门口卖小吃贴补家用,丈夫是海口一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两人2003年来到海口,李慧得知《决定》放宽落户限制的消息,感到非常兴奋,她表示:“长期以来,孩子上学、住房、医保,都是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如果我们有望落户海口,那我们将可以享受和本地市民一样的优惠政策,这点对我们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李慧对记者说,像他们这样的外来务工者,在海口遍地都是,大多没有固定工作,也是租房住,她说:“如果符合条件,我们将申请落户海口,到时候孩子上学、住房问题就好解决了。我们现在每月用在住房方面的费用就有一千块钱左右,但是租别人的房子总是没有安定感。而且海口是个特别好的地方,环境气候方面都很适合居住,我们打算以后就在海口安家养老了。”
市民:对本地居民是冲击
本月15日公布的《决定》,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外来务工者盼着成为“海口人”,海口人却认为这对本地人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市民张小姐说:“北上广都是从人少到人多的一个过程,北京现在大部分都是外来人口,上下班都堵成什么样了。如果政策放宽,那必然会导致流入人口增加,我们迟早会变成一个大堵城,而且“抢饭碗”的人会越来越多,这对我们本地人影响太不好了。”
海大研究生:有助于保障农民工利益
海南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小陈认为,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重大突破。过去农民进城务工,无法拥有城市户籍,使得他们无法完全在城市立足。将来进城农民拥有城市户籍,能够更容易融入城市,在子女上学、医疗、养老等方面更有保障。
另一方面,农民在农村拥有更多财产权,进城务工也能拥有城市户籍,这就给了农民更大、更充分的“自由迁移权”。对于农民来讲,农村与城市各有好处,农村与城市的差别将会越来越小。小陈说:“放开户籍限制,保障农民利益,还可以从另一方面去理解,那就是会大大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他们可以到父母工作的城市去上学,享受与那里同样的待遇。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的情况也会有所缓解,城市‘临时夫妻’现象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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