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民工嫌打工辛苦,竟想到砸伤自己冒充工伤骗取医药费的歪招。20日,瑶海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李某、张某、孙某四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2.4万元不等。
今年3月中旬,阜阳农民程某、李某、张某、孙某四个同在上海一工地上干活,一次聊天中,程某与李某提到,如果弄伤自己冒充工伤,骗取医药费,受点小罪,就可以轻而易举弄大钱,何乐而不为呢?提议立刻得到其他两人响应。几天后,四人找来一个同乡,请他帮忙用铁锤砸伤张某,程某等人还付了对方1000元。一锤下去,张某左脚顿时血流如注,经过简单包扎之后,在孙某陪伴下张某前往上海市南汇区某工地上试工。
在骗取了工地负责人信任后,第三天两人便开始之前的计划。在一次施工中,张某的左脚“不幸”被砸伤。工地老板急忙将张某送往附近医院治疗,而孙某则电话通知了“家属”,程某和李某来到工地,就赔偿事宜与老板协商,工地老板遂花8000元“消灾”,除去看病、车费等费用,他们得到7500元。
尝到甜头后,张某等四人回到合肥,乘张某脚伤未痊愈,他们抓紧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今年4月上旬,张某和孙某来到了肥东某彩砖制品厂干活。两天后,他们故伎重演,骗取了医疗费2000元。没多久,张某又出现在瑶海区明光路附近某工地上,上班四天后张某再度“受伤”,骗取医疗费2000元。但在付完医药费后,该工地老板发现张某脚伤不像是新近发生的,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4月26日,张某等四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杨联文 本报记者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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