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综合报道,日前有香港周刊指,香港电视网络主席王维基涉嫌于2011年6月在上海侵犯女下属。有关周刊发出声明称,曾接触涉事女下属和内地执法部门,确定有关报道并非无中生有。
11月19日出版的《东周刊》534期封面故事“酒店邀喝饮料 女下属举报 王维基卷性侵犯疑案”指,王维基两年前的6月到上海公干期间,在一间五星级酒店向一名女下属写了一封疑似亲笔信,信中说如饮下一杯饮料,可获加薪。三个月后该女下属向上海执法部门投诉王维基与她涉及一宗桃色事件。报道又刊出一份声称是女下属到上海市公安部门报案的文件副本。该报案文件显示的报警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声称的案发时间则是2011年6月6日,案发地点在上海市南京西路某酒店房间,被投诉人为该名女下属的“公司同事王维基”。报道声称,女事主透过短信承认与王维基发生不愉快事件。王维基即日发出声明予以反驳。
《东周刊》随后发声明,指记者曾接触肇事女事主及上海公安部门,发现事件并非无根据的传闻,其中女下属指出“目前公安还在受理此案”,上海公安部门亦证实女事主确有报案,案件仍在调查。声明又指事件涉及妇女权益保障,加上涉事上司正申请电视牌照,且关乎电视牌照申请人是否合适,为确保公众利益,认为王维基应公平、公正、公开地详细交代事件。
《东周刊》社长兼总编辑关慧玲认为,王维基发声明是为了转移视线,又表示刊登报道前曾征询法律意见,相信报道不涉及诽谤,《东周刊》要求王维基公开交代,将事实真相说个明白。王维基已入禀高院控告该周刊报道诽谤,该刊认为王指报道属“单方面指控,无人证无物证的政治抹黑”实属诽谤,故将向王维基发律师信,要求收回言论并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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