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交通陋习危害、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等问题答问。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国城市道路因随意变更车道导致事故1276起,造成152人死亡、1467人受伤;因无证驾驶车辆导致事故3639起,造成1290人死亡、4464人受伤;营运车辆因超速行驶导致事故1413起,造成752人死亡、1581人受伤。
答问全文如下:
问: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主题是什么?
今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确定这个主题与我国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密不可分。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亿辆,驾驶人达到2.75亿人,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21.5辆,机动车年均增长1500万辆,按照国际通行的每百户家庭20辆车的“汽车社会”标准,我国已经快步进入汽车社会。但与之相对应,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素质却没有完全“达标”,“汽车文明”的培育还任重道远。
让我们看看下面这组数据:今年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国城市道路因随意变更车道导致事故1276起,造成152人死亡、1467人受伤;因无证驾驶车辆导致事故3639起,造成1290人死亡、4464人受伤;营运车辆因超速行驶导致事故1413起,造成752人死亡、1581人受伤。
文明出行,已经成为汽车时代的“必修课”,这门“课”不过关,我们就要付出生命财产的惨痛代价。
问:交通参与者如何自觉克服“交通陋习”?
“交通陋习”,不仅包括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随意停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朝车外抛物、吐痰等不良行为,也包括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不必待言,像朝车外抛物、吐痰这些陋习看似“很小”,甚至有人觉得“无关宏旨”,是个人的一个坏习惯,但,一个陋习可能导致一场车祸,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勿以恶小而为之”。
交通陋习表面上看仅是不良的交通行为个人习惯,但实际上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威胁了社会安全,也阻碍了文明交通的发展进程。因此,个人文明出行与自己、他人的安全息息相关,与全社会文明道德建设紧紧相连,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自己规范出行行为,人人为文明交通增光添彩、增添正能量。
问:围绕今年主题,将主要开展那些宣传活动?
结合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针对城市、农村、行业不同特点,今年在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
具体来说,各地将围绕媒体及社会关注热点,分别采取活动现场直播、业内专家访谈、明星名人代言、宣传作品展映、主题深度评论等方式,鞭挞交通陋习,深入剖析交通陋习的深层次原因,传播交通安全文明知识,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与此同时,各地还将协调媒体宣传文明交通示范企业、安全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并利用各大门户网站、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热点聚焦、专题报道和讨论,传播交通文明新景象、新成效。
问:“三不、三无、三超一疲劳”有哪些危害?
城市“乱停车”、“随意变道”并且具有一定普遍性,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今年以来查处的违法行为同比增加近35%。而“闯红灯”这一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事故近3000起,直接造成535人死亡。
“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 等行为在农村是普遍突出的交通安全问题,伤亡率大。去年一年,在我国农村道路有67%事故率是由这三项违法行为导致的。
与此同时,在这次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中,针对运输业特点,在全行业开展自觉抵制“三超一疲劳”活动。超速是查处最多的违法行为,也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行为主观故意性强、后果严重,在客货运输车辆中常见多发,并容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群死群伤事故,今年以来发生的1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14起是客货运输车辆肇事导致,其中绝大多数是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造成的。
问:“全国交通安全日”之外,还通过哪些途径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
目前,各地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全国交通安全日”,通过多种形式大理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努力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逐渐成为传播交通安全理念、交通法治理念和交通文明理念的文化品牌。自2010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部署“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有效提升全国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各地在巩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三年实施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13年至2015年将继续深入实施新的三年计划,今后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运用法治的力量、道德的力量、科技的力量、社会的力量,积极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理念、文明意识,做到行车有序、行路有序、文明礼让的社会环境。
对于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全社会还需摆正1天与365天的关系。每年12月2日,可以成为集中宣传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的一个高潮,但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却需要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贯穿一年365天。只有这样,才能为汽车社会系好“安全带”。
问:文明交通环境的营造需要公民个人以及全社会扮演怎样的角色?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责任。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治理道路交通问题需要综合发挥法治、科技、道德、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政府、部门、行业、公众的责任。就我国来说,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要从“人、车、路、环境”等4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以此同时紧扣安全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珍爱生命、安全文明的理念传播至每名驾驶人、每个交通参与者,增强社会共同责任意识,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建共享。
心理学上有种说法叫“从众效应”,是指个人受到群体的影响而怀疑、改变自己的观点、判断和行为等,以和他人保持一致,简单说就是“随大流”。我们似乎总会流露出一种从众性,似乎追随别人的言行,一切更加顺理成章,也更加心安理得。例如去年炒的很热的不看红灯过马路现象,路口有一个人闯红灯就会有很多人跟随。而“从众”也可以作为正能量传递和放大。在交通方面,如果全民都“从众”不随意停车、“从众”不随意变道、“从众”系好安全带、戴好头盔、“从众”不超速、超员、超载等等,总之,如果人们从众心理普遍向好,那么文明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强大,影响的范围就会越来越广,我们共同的交通秩序、交通环境也就会越来越好。
“从众”正能量之外,我们每一个人还要做到“慎独”和敬畏法律,无论有人无人、有监督无监督,都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慎独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力量,是一种高度的自觉性。行人慎独,十字路口会更加安全,司机慎独,道路就会更加安全畅通。我们深信,道路上每一个监控的背后不是管理者的眼睛,而是法治的力量。文明交通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对规则的自觉遵守和对文明的主动追求。一撇一捺是人,两个人就是从,三人为众。一个人时慎独,群体时共同遵守秩序,一个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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